| 張德銳
【文/臺北市立教育大學教育行政與評鑑研究所 張德銳教授;圖/林月鳳】
專業標準係專業人員的行為指南,更是專業人員職前培訓、在職成長以及專業評鑑的重要依據,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有鑑於我國課程與教學輔導人員尚未有一個具體明確的標準,本人與國家教育研究院籌備處合作,組成一個研究團隊,業已於2010年6月建構完成中央及縣市課程與教學輔導人才核心能力指標,以作為中央及縣市課程與教學輔導人才培訓研習課程規劃、認證等之參考。本研究主要採用文獻探討、焦點團體座談及模糊德懷術,發展出「課程與教學政策協作」、「課程與教學專業知能」、「課程領導」、「教學輔導」等四個向度、十個核心能力指標、54個檢核重點。然後根據這些核心能力指標,分別進行中央以及縣市輔導團員專業培訓二套課程內涵之發展。適合「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的課程主要分為「導入性課程」及「發展性課程」等二種;適用「各縣市國民教育輔導團」10個學習領域的課程主要分為「輔導員初階課程」、「輔導員進階課程」、「領導人員課程」等三種。至於詳細的核心能力指標和培訓課程規劃,有興趣的讀者可以自行參閱國家教育研究院所完成的《中央及縣市課程與教學輔導人才核心能力指標與培訓課程內涵成果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