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立生
【文 / 院長室秘書 林立生】【圖 / 宣傳海報】
本院為配合行政院辦理「性別平等大步走-落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計畫」,特別委由人事室辦理研習規畫工作,吳清山院長表示,國教院日前為配合行政院衛生署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政策,及兩性工作平等法之精神,特設置【哺集乳室】,除了在院務會報上宣示「公開哺餵母乳 通暢無阻」的觀念外,並響應打造一個尊重女性哺乳環境,方便讓「媽媽級」的同仁及民眾在既安全又舒適的哺乳場所使用。吳清山院長提及,本身亦是四個小孩的父親,更深切體會女性的偉大及辛勞,尤其尊重哺乳的女性從本身開始做起,未來人事室也會積極延申辦理院內制定的法規是否有無涉及及性別平等歧視之規定?更期盼同仁能夠培養性別敏感度去看待兩性的差異,並學習和諧的相處之道,並設身處地了解不同性別者的處境與心理上的差異,協助單身男女發展成熟、自在的情感互動關係。
87年由內政部捐資成立「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訂定「婦女政策綱領」、「婦女健康政策」、「婦女勞動政策白皮書」、通過行政院所屬各委員會任一性別比例至少三分之ㄧ原則、推動中央各部會成立性別平等專案小組、設立國家婦女館及訂定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平等教育白皮書、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CEDAW施行法)及「性別平等政策綱領」等,不僅成果十分豐碩,更奠定了我國邁向性別平等社會的堅實基礎。101年1月1日行政院院本部組織改造,為強化我國推動性別平等工作之措施,並呼應國際重視性別平等議題之潮流,特於行政院內成立性別平等處,為我國第一個性別平等專責機制,並將「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擴大為「行政院性別平等會」(簡稱性平會)http://www.gec.ey.gov.tw/Default.aspx,由性別平等處擔任性平會幕僚工作,統合跨部會各項性別平等政策,督導中央各部會及地方政府落實性別主流化,使政府整體施政能落實性別平等及納入性別觀點,為我國推動性別平等工作重要的里程碑。國教院也要再此鄭重宣誓:
一、推動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二、落實性別平等政策綱領。
三、配合推動中央到地方政府之性別主流化工作。
未來,國教院更會將性別觀點帶入各項核心任務中,展現創新與活力,促使臺灣邁向更多元豐富、互助包容,人民相互尊重、實現理想之性別平等社會。若有興趣的同仁可參考行政院特於86年5月6日成立的「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以下簡稱婦權會﹞,http://www.cedaw.org.tw/index.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