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杜雨潔
【文/測驗及評量組專案助理 杜雨潔;圖/臺灣學生學習成就評量資料庫抽樣設計架構】
因臺灣各縣市人口多寡各異,為充分顯現教改後臺灣學生學習成就表現的實際情形,且確保「臺灣學生學習成就評量資料庫」所抽取之樣本具有全國代表性,故採用二階段隨機抽樣設計(國小及國中部分)。第一階段採取分層叢集隨機抽樣,根據縣市、鄉鎮人口密度及學校規模等三個變項進行分層,首先計算出各縣市所應抽取之樣本學校與人數;第二階段則根據所抽取到之樣本學校,對每一層以學生個人為單位,進行簡單隨機抽樣。在高中職部分則採取全國學校普測,學生部份進行抽測,抽測人數以比例進行運算。整體抽樣設計架構如圖。
「臺灣學生學習成就評量資料庫」於2005年對國民小學六年級學生,進行國語、英語、數學三科之成就評量,2006年起施測對象增加為小四、小六、國二、高中二及高職二之學生,科目涵蓋國語文、英語文、數學、自然、社會(社會不含小四,英語文自2009年開始不含小四)五科,因每位學生受測兩種不同科目,考科組合共有下列10種:國語文及英語文、國語文及數學、國語文及自然、國語文及社會、英語文及數學、英語文及自然、英語文及社會、數學及自然、數學及社會、自然及社會;小四不考英語文與社會科,故組合僅有3種。
在完成25個縣市之分層設計,並計算出各層群所應抽取之學校數與學生數後,即可利用亂數表,對各層群實際進行隨機抽樣。進行隨機抽樣之過程,分為二個步驟。首先對學校進行簡單隨機抽樣,抽取學校後,取得樣本學校學生之班級座號及姓名,以學生為抽樣單位,進行簡單隨機抽樣。各年級層之施測學校抽測學生數,每試場至多36人為上限,平均分配學生至各試場(例如:35人僅需一個試場,46人則分為23、23兩個試場,107人則分為35、36、36三個試場)。其中澎湖縣、金門縣及連江縣等離島縣市因應抽樣本數過少,經「臺灣學生學習成就評量資料庫」工作推動委員會決議,連江縣全縣普測,而金門縣及澎湖縣則是抽到的學校全校普測,以增加離島縣市之樣本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