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妙娟
【文/教育制度及政策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員 陳妙娟】
日本高校舞蹈社選手競賽的舞蹈演出並不單單是讓身體動的事,舞蹈比賽也非僅僅是舞蹈技術表現的競爭,其舉辦的目的是展現日本各個高校舞蹈演技的作品,更是顯示學生活力的競賽。因此參賽的舞蹈作品,必須包括各式各樣的要素,其包含有音樂、服裝、表演、製作、編舞等多項類型所構成的要素,經過團體的整合而成為能引發共鳴及激起感動的作品。
也就是說讓個人的技巧藉由整體的搭配,淋漓盡致的在團體中展現、發揮。日本高校舞蹈社選手權(類似於我國高中職熱舞社比賽)每年分夏(每年8月)、冬(每年12月)二季舉行,其在日本高校生的心目中宛如是棒球的甲子園比賽,對年輕的學子而言是極為榮耀的競爭。其過程在參賽者的汗水、淚水中累積成長,在擔心、遺憾中顯現過程的真實,因此其過程是充滿著驚喜與快樂,讓與賽高校生在青春時代中譜出令人難以忘懷的回憶。
其比賽的基準是依據街舞(Street dance)檢定的模式進行,是由對個人技術開始,乃至作品內容、舞蹈技術等基礎部份進行評鑑。因此在舞蹈的編排上必須思考各式各樣的元素要求。而於追求舞蹈技術更為高超之同時,也必須顧及其他關聯項目的評價標準。換言之,綜合性、團體性的表現皆必須符合要求,才能獲得肯定的成績。此外,其還包含服裝及化妝等視覺性(Visual)觀感的評分,所以也必須顧及協調性與故事性。
作品亦必須思考整體的一致性,但其並非只是制服式的表現而已,是由作品的內容來表現涵意性及創意性。換言之,作品本身,若將舞蹈本身的表現視為是軀體的動作,則音樂的導入可謂是靈魂的注入,因此其必須符合時代的背景及演技的概念(Concept)要求。綜合上述的要求所形成的作品,是冀望舞蹈的魅力與活力能藉由孩子的舞動來傳達給周邊的人,同時也期待能在感動中引起共鳴,而這也是近年來日本文部科學省推動高校舞蹈競賽的努力方向。
回顧臺灣的高中職舞蹈比賽,我們的孩子也對舞蹈充滿著熱情,高中(職)生常利用課餘時間參與創造屬於自己的舞蹈。事實上以往臺灣所舉辦的各式舞蹈比賽,與日本高校舞蹈社團選手競賽非常類似,其中以2008年由教育部主辦的全國創意舞蹈大賽,舞蹈競賽中也專為高中職設計比賽。讓參賽高校生可以不分舞蹈的類別,同場較勁。藉由Hip-hop、流行舞、爵士舞及原住民舞蹈,來鼓勵學生能盡情發揮舞蹈的創意性。依據自訂的舞蹈主題,以求新、求變、求精進及求絕妙的方式,來展現年輕的活力。在服裝造型、舞蹈動作技巧、音樂配樂、主題特色等方面也盡情的發揮所長。類似的訓練過程,讓年輕學子才華滿溢,更引起極大的共鳴。但筆者初淺的認為,比較遺憾且美中不足的是我國無法提供完整、持續、長遠的競賽目標,讓同屬青春時代的孩子,在求學階段能有共同追求、發揮潛能的舞臺。日本高校舞蹈社團選手競賽每年的永續性舉辦,似乎也應可提供我國相關單位,思考對於國內高中(職)的孩子發揮活力及展現才華的平臺參考。
註:日本高校舞蹈社團選手競賽(日本高校ダンス部選手権)是日本全國高等學校最具規模的舞蹈比賽(ストリートダンス競技会)。別名"DANCE STADIUM"。
資料來源參考整理自:
JP文部科學省 http://www.mext.go.jp
日本產經新聞社 http://sankei.jp/
公益財団法人 大阪産業振興機構 http://www.mydome.jp
一般社団法人ストリートダンス協会 http://www.streetdancekyouka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