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洪意雯
【文/教育資源及出版中心業務助理 洪意雯】
本院於民國100年3月30日正式成立,由原國立編譯館、國立教育資料館、國家教育研究院籌備處(含臺灣省國民學校教師研習會、臺灣省中等學校教師研習會)等機關共同整併而成,因各機關所擔負的教育責任與代表的歷史意義各有不同,為逐步描塑不同年代各界對本院的集體記憶,本院著手進行老照片的徵集與整理,除於歷史檔案進行發掘外,更希望透過老照片的影像與回顧,完整呈現本院的歷史意義。
為了妥善保存本院歷史影像,本院將以數位化的技術將相關照片典藏於「臺灣教育研究資訊網」,藉由數位物件詮釋資料的建立,達到資料分享與再利用的目的;此外,透過網際網路綿密寬廣的觸角,更可將本院蒐集的教育資料與學術研究,擴展到臺灣各地及海外。
一、徵集日期:即日起至民國105年02月20日止。
二、徵集範圍:
(一)國立編譯館時期:民國21年至100年(1932-2011)。
(二)國立教育資料館時期:民國45年至100年(1956-2011)。
(三)臺灣省國民學校教師研習會時期:民國45年至91年(1956-2002)。
(四)臺灣省中等學校教師研習會時期:民國76年至96年(1987-2007)。
(五)國家教育研究院籌備處時期:民國89年至100年(2000-2011)。
三、徵集內容:
(一)舉凡上述五項徵集範圍之來訪、研習、活動、景觀、建築等老照片皆可。
(二)黑白、彩色、數位照片(解析度300dpi或檔案大小1mb以上)、件數不限。
(三)提供的每件資料請附上如人、事、時、地、物等文字說明,字數不限。
四、徵集辦法:
(一)若可捐贈者,請填具「國家教育研究院徵詢外部作者授權本院利用之授權書」,同意捐贈予國家教育研究院永久典藏,並署名捐贈者。
(二)若未能捐贈本院者,本院希望能以照相及電腦掃描存檔,作為本院檔案之典藏,亦請填具「國家教育研究院徵詢外部作者授權本院利用之授權書」,並於事後將原件歸還提供者。
(三)如獲得本院採用典藏者,即獲得感謝狀乙紙。
五、收件方式:請將資料寄送至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1段179號8樓。
國家教育研究院教育資源及出版中心 洪意雯 小姐收
聯絡人:洪意雯,電話:(02)7740-7856(02)7740-7856,Email: wun66045@mail.naer.edu.tw
六、附表如下載處(https://bit.ly/2VHxRAH ):
(一)國家教育研究院老照片徵集送件表
(二)國家教育研究院徵詢外部作者授權本院利用之授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