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蔡進雄
創新是組織及國家競爭的關鍵條件,如果沒有創新,企業組織或國家社會不是落伍就是會被淘汰。因此,世界先進各國無不積極推動創新是以本文將探討英國、澳洲、德國及歐盟等主要國家推展創新的政策作為及相關措施發展,以供我國推動創新政策的參考。
一、英國發布創新國家白皮書,期待成為創新國家
英國政府於2008年發布之《創新國家白皮書》(Innovation
Nation White Paper),提及英國未來創新教育、產學合作、科技發展之方向。英國政府期待英國成為「創新國家」,認為高等教育與業界的接軌是英國爭取創新領域世界領導地位的要素。此外,「英國皇家藝術學會」(Royal
Society for the encouragement of Arts,簡稱RSA)為英國推動創新教育的重要機構之一。其致力於支持與鼓勵創造力、提供人際網絡與資源、研究與測試創新發明的可行性、並將優秀的創意向全世界推廣。
二、澳洲宣布創新政策並延攬國際人才
澳洲總理偕同創新部部長於2015年宣布斥資10億澳元的創新政策,以支持科學界與創業型企業,且設有一個專項的內閣特別委員會(cabinet
committee)負責創新與科學事務的決策協調與統籌,並期望澳洲經濟的「採礦潮」轉型為「創新潮」。此外,
澳洲也特別新設企業家簽證,延攬國際人才,讓有創新理念和財力支持的創業者在澳洲發展事業,以及鼓勵高學歷海外學生在完成學業後,透過移民政策的鬆綁,使人才或者特定的資訊和通信技術及相關領域的畢業生留在澳洲,以協助澳洲推動經濟增長。
三、德國資助大學院校以外的科學創新研究
德國教研部在2005年首度聯合各邦文教科學廳共同通過「研究與創新協定(Pakt
für Forschung und Innovation,簡稱PFI)」,旨在以60億歐元資助大學院校以外的科學創新研究,並期強化德國經濟體系的競爭力。「研究與創新協定」於2016年實施屆滿10年,確實已為德國學術研究帶來不少豐碩成果,其與工商業界的合作關係中,研究機構常為坊間帶來重要的研究貢獻,並經常將創新研究成果轉化為具體的經濟效益。由此可見,德國相當鼓勵對於大學之外的研究創新並有顯著的成效。
四、歐盟成立創新科技研究院強化產官學合作
歐洲創新科技研究院(EIT)是歐盟執委會文教總署於2008年設立,主要任務在加強歐盟的創新研發力,以提升歐洲的永續發展與競爭力,並藉此培養新一代的創新者與企業人。歐洲創新科技研究院並致力於與歐陸及歐陸以外重要關鍵代表人物的關係經營,希望就長期發展面,他們能協助知識創新體研發成果的傳遞,分享及與歐盟之密切合。
五、小結
從上述探究可知,英國發布《創新國家白皮書》,宣示英國未來創新教育、產學合作、科技發展之方向,期望成為創新國家並有主要機構在推動創新政策,致力於創意創新之研發與推廣,而澳洲期許該國經濟能從「採礦潮」轉型為「創新潮」,並設立企業家簽證,延攬國際人才,至於德國則資助大學院校以外的科學創新研究且績效卓著,這與許多其它國家都把創新重點置於大學有所不同,此外歐盟成立歐洲創新科技研究院,其主要任務在加強歐盟的創新研發力,以提升歐洲的競爭力與永續發展。總結說來,英國有特定機構推動發展創新,澳洲積極延攬國際人才,德國大力資助大學以外的研究機構,歐盟成立創新科技研究院等均值得國內推展創新之政策參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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