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仰桓
教科書研究中心博士後研究員 李仰桓
壹、前言:仇恨語言對校園言論自由的挑戰
2017年2月,加州柏克萊大學的學生團體邀請Milo Yiannopoulos至校園演講,引發上千名反對者集結抗議,並發生以煙火攻擊講臺的暴力事件。Yiannopoulos是近年來在美國相當活躍的極右派人士,其言論宣揚白人優越主義,鼓動對跨性別者、黑人、穆斯林等少數族群的仇視。所到之處獲得支持者熱情擁護,但也激發反對者強烈的反制。柏克萊大學的攻擊事件發生15分鐘後,校方宣佈演講活動終止(駐芝加哥辦事處教育組,2017a)。
不久後,Charles Murray在米德爾伯里學院(Middlebury College)的演講也引起暴力衝突。Murray與心理學家Richard J. Herrnstein共同出版《鐘形曲線:美國社會中的智力與階層結構》(The Bell Curve: Intelligence and Class Structure in American Life),主張黑人與白人學生的學業差距至少部分原因可以用遺傳學來解釋。這本書的社會學方法與種族含意引發廣泛的批評。演講前一天,該校的校報刊出一封將近500位校友及學生的聯合信,譴責Murray的來訪,認為這個決定直接危害該校學生與破壞該校聲譽,妨害該校聲稱的知識嚴謹與同理心包容。在演講中,400多名學生背對著講者並對他喊叫,迫使主辦單位更換活動方式,改由該校教授與Murray對談,然後透過視訊播出內容(駐波士頓辦事處教育組,2017)。
上述二所大學所採取的措施是否有傷害言論自由之虞呢?美國向來以其憲法增修條文第1條對言論自由的保障為豪,諸多知名的大學也都有捍衛言論自由的傳統。憲法保障右翼人士享有表達言論的自由,而大學校園又是個倡議和保障言論自由的場域,似乎沒有理由限制他們的言論。川普總統在知道柏克萊事件之後,就表示「如果柏克萊不允許不同的觀點,並對持有不同觀點的無辜者施行暴力──那它將失去聯邦資金」(駐芝加哥辦事處教育組,2017a)。然而,右翼人士的某些言論意在貶抑少數族群,鼓動校園中對少數族群的敵意,使他們陷入受排斥、孤立的處境,人身安全也容易遭受威脅;而這樣的仇恨言論極易激起少數族群及其支持者採取暴力行為反制,同樣危及校園的安全。基於保護少數族群學生以及維持校園安全的立場,學校對某些言論進行控管似乎也有其正當性。川普總統宣稱的制裁手段雖然意在捍衛言論自由,但會不會反而妨礙了學校保障少數族群學生使其免受仇恨言論侵犯的努力?究竟在捍衛言論自由與保護學生之間,學校如何才能做較妥善的處理?
貳、針對校園仇恨語言採取的規範措施
針對這些仇恨言論帶來的影響,許多學校訂定言論規範(speech code)加以因應,其中常被提到的是安全空間政策(safe spaces)。在一般的情況,如果我們聽到令人不舒服、或攻擊性的言論時,我們可能轉身離去,或者以言論予以反擊。但是,學生身在校園,可能無法輕易地避開或反駁令他感到被冒犯或被仇視的言論(例如,如果冒犯性言論發生在課堂中,學生就很難避開)。為了保護學生不受仇恨性言論的傷害,安全空間的概念因而出現。所謂安全空間,係指學校應該營造一個環境,使少數族群學生(如跨性別、同性戀、原住民族、穆斯林或其他少數宗教者)可擺脫因其不利地位所帶來的壓力,並與觀念接近者相處。少數族群學生在其他的場合常被迫噤聲,安全空間營造的安全感能鼓勵他們參與論辯(Howard, 2017)。落實安全空間的政策可以有不同的方式,例如取消某些爭議性人物的演講、規定某些少數族群學生參與的活動中不得出現仇恨性或冒犯性的言論等。西北大學校長Morton Schapiro支持此類措施,他認為學生需要舒適且安全的環境來獲得信心,才能夠有自信的去參與和進行令他們不安的討論和辯論(駐芝加哥辦事處辦事處,2017b)。
與安全空間類似的是預警制度(trigger warnings)。倘若某些課程內容中含有與族群、性別、宗教相關的爭議性觀點,教師應該預先註記。學生若認為可能受到這些內容的冒犯或傷害,可以不參與課程或活動(例如可以缺席,或不繳交相關的作業)(Howard, 2017)。
無論安全空間或預警制度,都對校園中的言論自由造成一定程度的限縮。不過,學生似乎支持這樣的做法。2017年,一項針對3014名美國各地大學生的調查顯示,56%的大學生認為保護言論自由對社會非常重要,多數人想要一個能接受各種聲音的開放學習校園,而非對不當言論有所限制的環境。但是,學生對言論自由毫無保留的支持,似乎只限於抽象層次,一旦涉及到具體情境,受訪者的態度便有明顯的改變:將近5成的學生想要限制不雅用詞,有7成的學生認為政府不應該保護仇恨言論。73%的學生支持應該限制類似種族毁謗或歧視等仇恨言論,60%的學生支持限制不禮貌的刻板言論(駐波士頓辦事處教育組,2018)。
針對安全空間帶來的限制,美國知名智庫金水研究組織(The Goldwater Institute)提出《校園言論自由法》(Campus Free Speech Act),試圖維護校園中的言論自由。這項法案已經在幾個州和全國學者聯合會(the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cholars)中被採納(駐芝加哥辦事處,2018)。在法案的說明文件中,金水研究組織指控許多大學以維護安全空間為由,不願意邀請(或阻止學生邀請)爭議性人士到校活動,並試圖壓抑仇恨性言論。當某些學生被控對錯誤的族群講了錯誤的話,校方也未能給予足夠的正當程序保障。不僅如此,當爭議性人士的演講受到抗議者的干擾時,校方多半不願出面協助完成演講,這會使學生理所當然的以為,干擾演講活動可以不受處置。為維護校園中的言論自由,法案從五個面向出發,以建立一套校園言論自由政策:一、確立校方的政策,強力捍衛表達自由的重要性,並撤銷限制言論的校規;二、建立懲戒制度,處罰干擾他人表達意見的行為,但同時強力確保受處罰者得到正當程序的保障;三、協助言論自由受侵犯者尋求法律資源,並補助其出庭與辯護等費用;四、在新生入學時,就應讓他們瞭解學校在保障言論自由上的承諾,以及侵害他人言論自由所可能遭受的懲罰;五、在學校董事會中成立特別委員會,每年提出該校有關言論自由案件的報告,其中應包括懲戒制度實施的狀況(Kurtz, Manley and Butcher, 2017)。
這份法案也指出,如果一所大學在重要的公共論辯中採取明確的立場,對校內持不同立場的師生就會帶來壓力,從而限制了他們表達與自我決定的自由。為此,他們呼籲大學院校在公共論辯中應遵守「機構中立原則」(the principle of institutional neutrality),以確保校園中每個人的學術自由得到保障(ibid.)。與此同時,教授在課堂上亦應提出問題的不同觀點,並給予學生「中立的觀點」,以確保言論自由受到保障(駐芝加哥辦事處教育組,2018)。
不過,這份《校園言論自由法》雖倡議保障言論自由,但其制度以懲戒為基礎,又反對大學及其成員在公共議題上採取明確的立場,因而面臨不少挑戰,其中的「機構中立原則」尤其引起質疑。學界一般都同意,基於嚴謹的證據或論證得出的學術論述應在知識上享有一定的地位,但金水研究組織的「機構中立原則」不願區分不同學術論述的品質,讓所有意見平起平坐,從而威脅到嚴謹知識在課堂中的權威,這對學術的追求是一大傷害。普林斯頓大學的Joan Scott教授便認為,儘管安全空間政策確實有其問題,但《校園言論自由法案》卻是對知識分子和學術自由的一大挑戰,應嚴肅以對(Scott, 2018)。
參、以更多言論來保障安全
金水研究組織向來持保守觀點。許多自由派人士認為,類似《校園言論自由法》的倡議,其實是保守派以美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條為武器,意在掩護右翼的意識型態(Liptak, 2018)。即便暫時擱置這個爭論,本文仍認為,美國既以言論自由為立國基礎,而安全空間造成言論限縮,確實有其值得商榷之處。基本上,這類措施很可能會窒息論辯中觀點的多樣性,學生在校園沒有機會接觸不同意見,反而無法應付真實生活中的情境。例如,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法學教授Eugene Volokh在參議院的聽證會上說,他同意學校應該盡量為學生提供一個沒有暴力的環境,避免學生因為他們的政治觀點或看法不同而感受到威脅的存在。但他強調,提供安全空間的方式不是限縮言論,而是鼓勵更多的辯論,因為「大學有充分的機會透過用言論抵抗言論的方式,來創造這樣的環境,用自我表達的方式來應對冒犯性的觀念」(駐芝加哥辦事處教育組,2017b)。
為了因應校園安全與言論自由之間的衝突,一些長期倡議公民權利的團體回到美國憲政的原則尋求因應之道。美國猶太人委員會(American Jewish Committee)以及宗教自由教育計畫/第一修正案中心(Religious Freedom Education Project/First Amendment Center)於2012年共同提出了〈騷擾、霸凌和言論自由:建立自由和安全的公立學校指南〉(Harassment, Bullying and Free Expression: Guidelines for Free and Safe Public Schools)。這份指南的目的,在於協助學校不必因為擔心有出現霸凌的潛在可能性而審查學生的言論。指南首先指出,任何人身攻擊、不必要的觸摸或肢體暴力應該全面禁止,其中沒有灰色地帶。而針對個人的言語攻擊也不被允許,因為這不是思想的表達,而是以言語為子彈去攻擊他人,兩者應該作出區別(駐波士頓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文化組,2012)。
比起直接造成傷害的情境,較難處理的是非針對個人的仇恨言論或冒犯性語言。第一修正案中心的Charles Haynes在說明指南時指出,雖然有些言論可能具有攻擊性,甚至傷害到其他學生,但除非已造成實質上的破壞,身為學校管理者,重要的是不要過度反應而一味制止學生表達意見。但如果學生的發言確實具有破壞性,指南建議校方可以要求學生停止相關的言論,但不要立即懲罰學生。Haynes認為,學校是教導學生如生活在一個民主社會的訓練場所,而現今社會對攻擊性言論的第一反應並不是動用封口的制度。學校應努力於教導學生如何以不傷害他人的方式表達意見,而不是阻止學生表達自己的看法。以壓抑的方法處理,學生的反應會更激烈而產生適得其反的結果(同上)。
長期捍衛公民自由的「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也有類似意見,主張應該以更多的言論來反制仇恨言論,維護校園的安全。該聯盟指出,當我們要抵抗白人優越主義、仇視女性、歧視性少數的言論時,限制這類言論向來不是好的辦法。歷史經驗告訴我們,限縮言論不但不會奏效,還可能引起反效果,因為少數族群終究無法掌握權力,一旦實施言論管制,最終受到壓抑者,仍是少數族群的聲音。進一步而言,言論自由權不能分割,限制某一族群的言論將會同時限制所有人的言論;而保障偏執言論的法律,也會同時保障民權運動者、反戰人士、性少數權利捍衛者等等追求正義的言論。一旦學校因演講者的意見偏激而予以終止,便剝奪了學生自己面對這些觀點的機會。終止演講不會讓錯誤的觀念就此消失,也不會因此就可以在不正義的世界裡保護學生,使他們遠離艱難的處境。一個比較好、也較符合美國憲政傳統的方式,是以我們所珍惜的觀念,去回應我們所厭惡的觀念(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 n.d.)。
肆、結論
我們要如何抵擋仇恨性、冒犯性言論帶來的傷害,同時維護一個自由、多元的校園?從上述的介紹來看,培養學生表達意見以及面對不同觀點的能力,可能才是比較可長可久的作法。而這樣的作法,仍必須以保障言論自由作為基礎;除非言論係針對個人進行攻擊,或確實傷害了師生或校園,否則應盡可能避免採取限縮言論的措施。
臺灣的憲法保障言論自由,大法官會議的解釋文亦有所申論(如大法官會議釋字第407、414、445、479與509等號),政府更制訂了「言論自由日」,以宣示捍衛言論自由的決心。但與此同時,臺灣也逐步轉變為一個多元的社會,各種有關政治、文化、種族、宗教、性別等觀點不斷在社會上相互激盪,這種多元言論也逐步反映在大學校園當中,為校園的治理帶來新的挑戰。如何教導學生在表達意見之際同時顧及他人的尊嚴,以及為學生培養能力,以面對自己不易接受,甚至感到冒犯、傷害的言論,是教育界人士應仔細思考的課題。
參考文獻
駐波士頓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文化組(2012)。公益團體敦促社會平衡言論自由與停止霸凌。國家教育研究院國際教育訊息電子報,7。
駐波士頓辦事處教育組(2017)。抗議活動衍生傷害,美米德爾伯里學院成為校園言論新焦點。國家教育研究院國際教育訊息電子報,123。
駐波士頓辦事處教育組(2018)。大學校園內有言論自由危機?國家教育研究院國際教育訊息電子報,146。
駐芝加哥辦事處教育組(2017a)。川普高等教育顛簸開端。國家教育研究院國際教育訊息電子報,121。
駐芝加哥辦事處教育組(2017b)。美國參議院召開關於校園言論自由聽證會。國家教育研究院國際教育訊息電子報,128。
駐芝加哥辦事處教育組(2018)。美國言論自由被剝奪了嗎?國家教育研究院國際教育訊息電子報,142。
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 (n.d.). Speech on Campus.
Howard, B. (2017). Colleges Tackle Free Speech, Trigger Warnings, Safe Spaces.
Kurtz, S., Manley, J. L. and Butcher, J. (2017). Campus Free Speech: A Legislative Proposal.
Liptak, A. (2018). How Conservatives Weaponized the First Amendment.
Scott, J. W. (2018). How the Right Weaponized Free Speech. Chronicle of Higher Education, 64(18):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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