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課程與教學領導A+領航人才培育及校長課程與教學領導初階人才培育研習

| 李文玉

【教育人力發展中心 李文玉】

  校長身為新課綱改革的重要領導人物,為使校長培訓歷程更臻完整,教育部委請臺北市立大學於7月22日至8月16日假本院辦理各3場「教育部校長課程與教學領導A領航人才培育」及「教育部校長課程與教學領導初階人才培育」研習,研習對象為全國各地由縣市推薦年資滿2年以上(A領航人才班需滿5年以上)之公私立中小學現任校長。

  在為期4至5天的研習活動中,針對校長領導知能,規劃教學領導基礎、課程領導、學習領導、專業發展等四大模組課程,配合校長角色典範轉移,課程不斷與時俱進地結合彈性補課機制,除了讓校長在公務繁忙的行程中,得以妥善用時間,也讓校長在教育的改革中,也能以不同的領導模式,帶領學校團隊成員開創教育的新局。

  此外,課程分為學習前準備、課程培訓及認證作業審查三大階段,學員需編序先在課程前閱讀指定教材並完成「課前作業單」,而後在實體課程時,由講師帶領討論與說明,俾利學員構思問題並在課堂上拋出,最後依據選修模組的不同,完成各自的作業。此三階段的安排,讓學員在課前、課中、課後,都能將所學轉化為自己的學習內容,甚至運用在教育場域中。

  本次規劃的6梯次培育研習,著實提供校長充電增能的機會,而完成三階段培訓之學員,將由教育部頒發「校長課程與教學領導初階證書」、「校長課程與教學領導A領航證書」,前者得優先向該縣市教育局(處)申請成立「校長專業學習社群」;後者則可協助推動「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12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中小學教學品質方案」與初任校長導入輔導工作,將所學所得影響更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