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學生自殺防治對策之國際動向

教育制度及政策研究中心 | 宋峻杰 助理研究員

壹、前言

  根據民間媒體報導指出,我國近20年來自殺率一直高於全球平均,甚至在近年尚且呈現出所謂「逆勢上漲」之令人憂心的現象(張子午,2019)。而由衛生福利部委託「社團法人台灣自殺防治學會」所辦理之「全國自殺防治中心計畫」案所公布的2019年度期末成果報告中,更指出0-19歲兒少群體之自殺通報個案整體呈現出逐年上升的趨勢(衛生福利部心理及口腔健康司,2020)。又,前述民間媒體報導進一步指陳:「根據統計,全世界每40秒就有死於自殺,比死於戰爭與凶殺的總數還要多,更是15-29歲年齡層死因第二位,已是嚴峻的公衛議題。世界衛生組織特別將(2019年)的全球心理健康重點訂為『自殺防治』,呼籲全球在2020年前將自殺率下降到每10萬人中10人。」(註1)(張子午,2019)。爰此,我國於2019年6月正式公布施行《自殺防治法》,可謂向國際社會宣示我國主動積極加入自殺防治工作行列之決心。

  另一方面,上述期末成果報告說明綜觀全球15歲以下兒少群體的自殺行為雖不常見,但有些國家已提出警訊指出無論是15歲以上或是15-19歲的兒少群體,其自殺行為的發生均同樣逐漸增加當中。故報告書指陳前述年齡層的兒少群體正值求學階段,若要針對兒少自殺加以防治,則學校是最主要場域。又,報告書表明我國歷年來19歲以下之自殺通報個案的自殺原因趨勢分析結果顯示,「情感/人際關係」始終是該當群體占率最高的自殺原因,近年雖有呈現下降現象,但「精神健康/物質濫用」及「校園學生問題」則呈現上升趨勢(衛生福利部心理及口腔健康司,2020)。此部分分析,確實與有些國家的國內機構過去所從事之兒少自殺原因調查結果有其共通處。例如American Academy of Pediatrics曾指出,高達90%的青少年自殺者均有精神方面疾病,其他因素則包括性取向及性別認知挑戰,以及在校社交問題,如:霸凌(駐休士頓辦事處教育組,2017)。香港浸信會愛羣社會服務處於2017年公布之小學生情緒健康調查結果亦表明,全港估計有逾3.3萬名小學生的抑鬱傾向已達到可能導致自殺行為發生的嚴重情况(駐香港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2017a)。加拿大Toronto Star以及Ryerson School of Journalism的調查報告則顯示,包括The 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在內的加國大學生,對心理健康的需求正逐漸增長(駐溫哥華辦事處教育組,2017)。又,2019年美國愛荷華州所屬法院公告Iowa State University須對該校學生因心理健康問題而導致自殺案中負有部分責任,並須賠償該名學生家屬一定金額的判決。該判決雖尚未成為該訴訟之確定終局判決,但已然顛覆以往美國法學界認為包含學校在內的機構儘管有提供合理照護,仍無法防止個人尋短,故不應輕易認定機構須擔負相應法律責任的主流觀點(駐波士頓辦事處教育組,2019)。

  綜上所述,學校確為推動19歲以下兒少群體自殺防治工作之必然主體。而本文有鑑於我國《自殺防治法》第6條第1項(註2) 亦有相應規定,且對前述議題之關心,整理分析近期之相關國外教育訊息後得知,各國的對策動向約可區分有:專法及政策之制定、校內常設型溝通管道之建立、教育課程之充實與變革、現代通訊諮商技術之活用,以及與律師等第三方社會力量之協作等項目。故以下即依序考察相關具體作為,以供參酌。

貮、專法及政策之制定

一、法制面

  誠如前述,我國於2019年6月公布施行《自殺防治法》,賦與自2005年成立全國自殺防治中心以來陸續推動之各項防治工作更加強力而明確的法制基礎。鄰國日本更是早於2006年即已制定公布《自殺對策基本法》,並基於有效增進全國國民對於自殺防治工作之重要性的理解,日本政府亦於同法第7條第2項明定每年9月10日至16日為「全國自殺防治周」;而每年3月則為「全國自殺防治工作強化月」(総務省e-Gov,2006)。

  2018年3月,美國維吉尼亞州州長Ralph Northam則簽署一項要求該州教育委員與心理健康專家協商審查後更新心理健康學習標準的法案。其中規定學校應加入心理健康課程為9年級和10年級學生必修課程。而紐約州長Andrew Cuomo於2016年9月亦簽署有類似法案,並於2018年7月生效。不同於維吉尼亞州將心理健康課程設定為9-10年級學生的學習科目,紐約州乃是將其列為K-12各年級學生的課程(駐美國代表處教育組,2018a)。2018年9月,時任加州州長的Jerry Brown簽署通過多項有關改善學生心理健康的法案。其中包含要求公私立中小學,以及公私立高等教育機構在學生證上提供自殺預防熱線,或是Crisis Text Line電話號碼、要求所有學校每年至少兩次通知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有關如何在校園或社區獲得可用的學生心理健康服務的資訊,以及要求招收7至12年級學生的學校須每五年檢核一次學生自殺預防相關政策等內容(駐洛杉磯辦事處教育組,2018a)。

  2019年6月,美國德州參議院亦通過施行推廣公立學校安全及孩童心理健康法案。其內容涉及健康、心理健康、健康與營養課綱、語言課綱及校園安全等議題(駐休士頓辦事處教育組,2019a)。

二、政策面

  2016年,香港政府聯同各界成立防止學生自殺委員會,分析箇中成因,並按四大範疇提升學生心理與精神健康、加強對學生和教師的支援、檢視教育制度有關部分,同時加強家庭生活和家長教育等(駐香港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2017b)。2017年6月,同處亞洲區域的馬來西亞教育部頒布之《師生使用社交媒體價值觀和道德指南》乃正式生效。該指南除禁止學生在社交網路進行網路霸凌外,亦規定師生在使用社交媒體內容作為正式教學用途時都必須遵守相關規則,包括確認資料的正確性、不得有毀謗性內容;此外,師生在上傳的資料必須進行詳細檢查,並獲得教育機構負責人的確認或批准(駐馬來西亞代表處教育組,2017)。

  而就歐美區域言,2017年5月加州教育局公布model youth suicide prevention policy,要求學校制定策略引導學生將自己內心的沮喪和壓力釋放出來(駐洛杉磯辦事處教育組,2017a)。同年12月,彼時就任英國健康部長的Jeremy Hunt與教育部長Justine Greening共同發布綠皮書,宣示將挹注3億英鎊強化中小學教育體系與醫療體系的溝通與合作,以利儘早辨識出需要心理治療的青少年並提供他們所需的醫療服務。相關計畫包含:要求學校提供心理健康課程、統籌訓練校級心理健康服務之專業教育人員,以及協助學校建立心理健康團隊等項目。英國政府並預計在2022-23年時,達成英格蘭中小學中有四分之一的學校得以提供校內心理治療相關服務之目標(駐英國代表處教育組,2017)。

  2018年3月,澳洲總理Malcolm Bligh Turnbull則是致信給全國各級學校校長呼籲共同加入「全國校園反霸凌日」,對校園霸凌做到零容忍。澳洲各級學校反霸凌政策乃是在「國家安全學校架構」項目下發展,此架構提供指導方針協助學校社區發展落實學生安全與身心健康福利政策,「反霸凌日」在澳洲不但是聯邦政府全國性的宣導政策,地方政府也投入相關資源確保學生學習環境的安全(駐澳大利亞代表處教育組,2018)。

參、校內常設型溝通管道之建立

  澳洲政府雖然近年來不斷推陳出新各式防範青少年自殺的專案計畫,但於2016年根據澳洲統計局所發布之統計數據觀察,澳洲青少年的在該年度的自殺率達10年來新高,Macquarie University防範自殺與自殘研究員的Sarah Stanford即呼籲大眾、學校及家長應突破談論自殺、自殘的禁忌,並認為青少年每周在校園的時間超過30小時,儘管置身在同儕之中但並不代表人人可信任,故防範自殺專案或政策的首要任務應是在校園內建立信賴的分享團體(駐澳大利亞代表處教育組,2017)。無獨有偶地,與澳洲同處亞洲區域的香港民間機構於面對香港理工大學研究團隊公布新高中制的學生群體當中有逾一成參與研究的學生曾有自殺傾向之結果時,亦表示為促進教師得以適時了解學生需要,學校應設立恆常的師生溝通渠道,以資因應(駐香港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2017c)。

肆、教育課程之充實與變革

一、充實面

  美國加州Palo Alto Unified學區採納social and emotional learning計畫,並於2017年秋季正式進入課堂,之後將逐漸擴及該州所有學區。而由民間基金會委託哈佛大學教育研究所撰寫之Navigating Social and Emotional Learning from the Inside Out,則提供多項為幼兒園到5年級學生所設計的教學計畫,提供學校於課程教學之用(駐洛杉磯辦事處教育組,2017b)。另一方面,位於聖地牙哥郡的Escondido聯合學區則是增加社交情緒方面的服務,包括每位6年級學生有以課堂為基礎的憂鬱察覺及自殺預防課程,家長們同時也有免費的課程,而教師則是在偵測危險因子方面接受規律性的再訓練。學生們不僅在中小學期間可獲取此服務,之後進入大學及畢業後仍可獲得相關的資源(駐洛杉磯辦事處教育組,2018b)。反觀亞洲區域,由於日本國內在2011年曾發生撼動社會全體的國中二年級學生因長期遭受霸淩所傷最後導致尋短的不幸事件,故日本政府於2015年改訂學習指導要領,決定將道德科目正式納入國中課程當中。於2018年通過檢定之8家出版社的該科教科書中全數皆納入「網路霸凌」作為社會問題的討論題材,並強調學習社群網站(SNS)的使用規範(駐日本代表處教育組,2018)。

二、變革面

  美國德州The University of Texas Southwestern Medical Center負責執行Youth Aware of Mental health計畫之進程中,發現利用五堂四十五分鐘學校課程的時間,以「角色扮演」引導學生以說話方式度過難關之課程變革,受到來自發表於The Lancet之研究佐證該計畫有助於減少兒少試圖自殺的數量以及衍生自殺想法(駐休士頓辦事處教育組,2019b)。而受到澳洲研究人員的Ash Buchanan所提出之幫助學生培養一種「受惠得益」心態的論述(註3)影響,美國教育工作者亦開始重新評估他們在學生中表揚的內容,並將「受惠得益」心態融入他們現有的課程,以試圖降低學生自殺率(駐美國代表處教育組,2018b)。

  另一方面,位處美國阿拉斯加州的Nikiski North Star Elementary School則透過禁止所有科技產品都不得於教室空間出現一週的做法,讓孩子們體會傳統以教師為主的學習方式,進而思考科技對學習和生活的影響。而位於加州矽谷的Basis Independent Silicon Valley則是只在有必要時才讓學生使用科技產品和數位化教材,就連教師指定的作業和考試成績也都直接記錄在聯絡簿上。大多數學生發現上述做法,使得課堂上產生更多發問與討論的機會、也更有機會相互交談並了解彼此,從而提升彼此間的人際關係交流(駐舊金山辦事處教育組,2018)。

伍、現代通訊諮商技術之活用

  自2017年5月起,美國加州社區學院總校長辦公室與專門使用簡訊提供心理諮商的Crisis Text Line組織合作,提供社區學院學生24小時、匿名的緊急心理諮商服務,學生只要在簡訊內容處打上COURAGE文字,傳送到741741的帳號,就可以獲得有經驗的志工諮商師協助(藍先茜,2017)。而為遏止學生自殺或霸凌,日本Transcosmos 株式會社及Line株式會社結合其他企業及大學之「全國SNS社群網站諮詢協議會」於2017年12月設置成立。該協議會與ICT企業、研究機關、教師、諮詢師等各式各樣關係人士協同運作,未來將運用SNS社群網站提供防止孩童自殺或霸凌之諮詢、發表資訊等並進行研究。時任文部科學省大臣的遲浩於致詞時表示「期待能透過研究發展出一個機制讓諮詢師在運用SNS社群網站接受兒童諮詢後,依內容需要可將資訊與教師或家長等共享」(臺北駐大阪經濟文化辦事處,2017)。

陸、與律師等第三方社會力量之協作

  日本文部科學省為因應學校處理校園霸凌問題,以期協助學校解決與學生家長間的糾紛,決定依據學校需求設立「校園律師」制度,以提供法律方面的建議。現任文部科學省大臣的萩生田光一並於2019年9月內閣會議後的記者會上發表該省通過於2020年度起將配置約300名校園律師於各都道府縣的教育事務所及政令指定都市之方針(駐大阪辦事處,2019)。「校園律師」不僅有利校方妥善處理校園霸凌事件,亦可協助教授教育課程,編列教材教育學生,以達到用事前教育來防範校園霸凌事件發生的效果(駐日本代表處教育組,2017)。香港防止學生自殺委員會所公布報告指出,超過七成試圖尋短的兒少事前會以不同方式透露死念,「而訊息未必是打電話等方法,(而)可(能)是經由Whats App或社交平台的網上留言」,故根據2017年9月所發布訊息,該委員會已籌劃與網絡巨頭Google和Facebook合作,透過合適監察方法之設計,以求及早汲取警號的發生,並順利銜接後續如轉介治療及跟進觀察等工作(成報,2017)。


註釋

註1:有鑑於自殺防治已成為全球性公衛議題,全國自殺防治中心參酌世界衛生組織於2017年所公布之媒體專業人員指引,於2018年9月編修出版適用於我國之「自殺新聞報導準則」供媒體工作者參考運用,並於衛生福利部心理及口腔健康司官方網站上公開。https://reurl.cc/1xLex9

註2:亦即:「各機關、學校、法人、機構及團體,應配合中央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推行自殺防治工作,辦理自殺防治教育,並提供心理諮詢管道。」。

註3:該論述主張:學生不但可以利用個人得益作為動力,還可以找到對自己,他人,自然和未來有所幫助的價值。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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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檔案
  1. PDF檔案 校園學生自殺防治對策之國際動向.pdf

校園 學生 自殺 《自殺防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