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人力發展中心 | 顏淑娟
法律是保護自身權益與促進社會順利運作的重要關鍵,身為校長又有哪些一定要具備的法律知能呢?教育人力發展中心於109年9月22日至24日舉辦的「第9078期國中小校長在職專業培訓」,主題為「校園法律素養」,邀請實務現場的專家們,從法律視角,探討校園中常見的法律問題。
活動開場由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科長賴羿帆,從「教師法修法」之主責機關角度切入,透析「完善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與「強化教師申訴及救濟制度」等最新修正重點,完整說明修法理由與目的。接著,臺北市實踐國小校長林松金以「學校如何面對不適任教師問題」為主軸,透過各種案例的分析,讓學員了解各種處理程序的應為與重要性。
第二天,由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法制專員李宗翰主講「這樣做錯了?常見容易觸法的校園法律」及「校園中管與教的界線──淺談法律與教育之間的關係」2門課程,以深入淺出的方式講解校園涉訟案件,內容豐富且具實用性。最後一天由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羅培毓分享「校園來給力──高風險家庭與兒少保護」,透過新聞事件,分析高風險家庭及兒少保護所涉相關法規。
法律因社會變遷而修訂,學校領導者的法律知能也需與時俱進,經過3天的培訓,校長們帶著充實的法律知能回到教育現場,守護師生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