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及教學研究中心 | 葉雅卿
配合《國家語言發展法》第9條第2項:「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應於國民基本教育各階段,將國家語言列為部定課程」之規定,本院啟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相關課程綱要修訂工作,依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會討論通過之最小修訂原則及總綱規範之課程架構,於國小、國中、高中等教育階段,修訂閩東語文列為部定課程,另依藝術才能班課程實施規範草案連動修訂藝術才能專長領域課程綱要草案。
前述閩東語文及藝術才能專長領域課程綱要草案,已於110年4月10、11、17、18、25日辦理東區、北區、中區、南區及馬祖區公聽會,並於網站上建置網路論壇,蒐集各界對於前述草案之寶貴意見。
閩東語首度列入國家語言,納入部定課程,為此本院研修閩東語文課程綱要草案,4月25日於南竿鄉馬祖高中教師研習中心辦理公聽會,受到連江縣各界高度重視,出席人次達117人。當日連江縣縣長劉增應、副縣長王忠銘帶領秘書長、縣府局處首長與議員出席公聽會,與連江縣各校校長、教職員同仁及地方社團、民眾共同關心課綱,表示對於閩東語保存、推廣與傳承的重視與支持。
此次透過網路論壇及實體分區公聽會,彙整所蒐集之意見,將交由課綱修訂小組滾動修訂課程綱要草案,如經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會研議通過,將陳報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審議之,預計將候審之課程綱要草案與公聽會、網路論壇意見回應,公告於本院網站,供各界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