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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傷害已是目前生活中常見的傷害類型之一,從皮膚、肌肉、肌腱、韌帶、半月板、神經到關節或骨頭等較重大的傷害類別,這些傷害型態如果是發生在校園裡,可能就會造成師生雙方一些難以區別的權責歸屬。本次影片中以系統性的案例分析,引導體育教師有概念地思考運動傷害以及不慎觸法的風險。
一般我們所熟悉並習以為常的運動課程,也有可能因為學生無心的疏失造成無可彌補的法律責任。影片中提到四種時下課程中常見的運動傷害形式,是運動類教師在規劃課程以及實際執行時可避免的情境,希望藉由案例讓教師們不至於因為不當的環境選擇或課程規劃,無形中觸犯了刑法中過失傷害的罪名。教師作為課堂中主要的控制與管理者,有相當的義務提醒並瞭解所有學生在課程參與時的情況,必要時適時給予提醒,如休息時應該停留的位置,或是發現同學有異狀時,即時給予支援,是身為教師的義務與責任。
任何一場運動訓練,除了課程發展方向應正確外,更重要的在於紀律以及安全的管理,並且適當地認識運動場所的相關規範,也是培養健康運動的態度之一。運動本身是一個讓身心維持健康的訓練過程,良好的事前規劃才不會讓它失去最初的美意(影片:運動相關法律責任與運動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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