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教育研究中心 | 陳兪琪
本院原住民族教育研究中心於2023年6月29日邀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地理學系tibusungu 'e vayayana汪明輝副教授進行「原住民族教育體系下原住民師資培育體系的想像」演講。
首先,汪教授從日前臺大經濟系學生會事件、臺中一中事件,帶領大家省思原住民族身分及升學優惠的歧視或汙名化現象,進而引出2016年蔡英文總統,針對族群認同、歷史遺忘、文化語言土地的流失等議題向原住民族道歉,內容雖未有教育一詞,卻與教育息息相關,顯示「教育」在原住民族相關議題的重要性。
在法制部分,從《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到我國《原住民族基本法》以及《原住民族教育法》,顯示原住民族教育自治自決權、民族意願及自主原則的重要性,彰顯「全民原教」的精神。汪教授以原住民族實驗學校為例,依照《教育實驗三法》規定,學校可以在三分之一課程範圍內教授文化課程,惟民族自決精神與制度仍未臻完善,學校與部落的連結尚待強化,否則會成為沒有民族的實驗教育。
再者,原住民族教育現場的師資有二,一為師培體系培育國民教育師資,具有優秀的教學專長,卻缺乏文化回應的能力,無法用學生理解的語言去教授主流社會的知識,形成文化隔離;二為文化教師,為非體制出身,從小在部落成長,具備族語、編織、歷史故事、建築等傳統原住民族知識,是文化課程的主要師資來源,但相對缺乏心理學、教室管理、教學技術等教育專業知識。
探究目前師資培育制度,分為幼教、小教、中教三個師資類科,幾乎缺少原住民族文化課程,即便開設臺灣原住民族文化概論、原住民族教育國民小學族語教材教法等科目,倘若無法橫向連結其他科目,容易造成師資生缺乏文化回應的能力。另外,學生成長為連續性的,但卻由不同類科的教師教導,此則造成各自為政的現象,使教學缺乏一貫性,針對上述的問題,汪教授認為需要一門積極的原住民族教育學,以及從出生到死亡的終身教育,才能構成一套完整的原住民族教育體系。
他再以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教師專業碩士學位學程為例,要求師資生除修習國民小學教育課程以及教師專業課程外,尚須修習次專長課程。他認為可以一體適用在所有師資生,使目前的師資生皆能具備文化敏感度及文化回應能力,回歸到「全民原教」的基本精神。
最後,汪教授針對原住民族教育的體系總結三點:一、以民族為基礎建構策略,學校與部落緊密合作,形成夥伴關係;二、建立國家級原住民族教育體系暨師培體系;三、中央/地方、民族以及師培大學結盟共推策略,期望建立完善的原住民族師培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