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以文
【文 / 教科書發展中心助理研究員 林以文】
教育部已於100年5月27日發布普通高級中學歷史課程綱要(以下簡稱歷史課綱),並自101學年度起開始實施。此一廣受各界矚目之歷史課綱,將高一、高二的臺灣史、中國史及世界史教學內容之時間配置比例,由現行之1:1:2調整為1:1.5:1.5。
本院受教育部委託配合歷史課綱之發布,於100年6月14日邀請課綱委員、教科書審定委員、教科書編輯委員舉行三方座談。會中針對課綱、教科書編審等相關疑義及作業期程,進行闡釋與溝通。本次三方座談會議不僅有助於編審雙方對課綱內容之瞭解,對課程綱要轉化教科書、提升教科書編審品質,亦有莫大助益。
有關本院辦理高中歷史教科用書審查預定受理期程如下:
101學年度(高一) |
高一上用書:100年12月至101年1月 高一下用書:101年4月至101年6月 |
102學年度(高二) |
高二上用書:101年12月至102年1月 高二下用書:102年4月至102年6月 |
103學年度(高三) |
高三上用書:102年4月至102年7月 高三下用書:102年9月至102年12月 |
課綱連結:http://www.edu.tw/files/site_content/B0036/公告用課程綱要_1000527c.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