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級中學歷史科教科用書於本年12月開始受理審查

| 楊國揚

【文 / 教科書發展中心主任 楊國揚】

教育部普通高級中學歷史科課程綱要於本(100)年527日修正發布並定於101學年度開始實施。有關教科書編輯、審定作業期程經本院教科書發展中心與教科書業者多次溝通後達成共識,教育部並已於本(100)年720日,依據高級中學教科用書審定辦法,公告普通高級中學歷史科教科用書申請審定的作業期程。

考量課程綱要發布時間過晚,且明定自101學年度開始實施;有關教科書編輯、審查作業時間均屬高難度的挑戰。而本院於本(100)年614日召開的課程綱要小組委員、教科書審定委員及教科書編輯委員三方座談,參與各方亦能諒解課程綱要實施的迫切性,經充分溝通及意見表達後,終於訂定未來3年普通高級中學歷史科教科用書申請審定之作業期程。

根據教育部公告,普通高級中學歷史科教科用書申請審定期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