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國際化的迷思

| 黃淑玲

【文、圖 / 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助理研究員 黃淑玲】

國際化(internationalization) 的現象與做為在高等教育中早為大家熟稔,所以也是重新檢視這個概念的時候 (Brandenburg & de Wit, 2011; Knight, 2011)。鑽研高教國際化多年的學者珍·耐德(Jane Knight) 洞悉現勢,指出高等教育利害關係人常誤將國際化的手段視為目的之五種迷思 (Knight, 2011)

迷思一:外國學生是校園國際化的媒介

學校招收外國學生的目的原本在幫助本地生即使不出國門,也能國際交流;課程藉此脫胎換骨;校園也因加入了外國學生的元素,更呈現多元。但,上述三項國際化的目的都僅是決策者的假設 。研究國際生的文獻都在在指出,外國學生多與外國學生結成社群,更因為他們是少數,所以日常生活與學術常常被邊緣化 。若缺乏刻意安排或課程設計,本國生與外籍生鮮少互動,尤其是大學生,多無視於外籍生的存在。學校其實常以國際化之名,掩飾增額錄取學生以增加註冊收入、稍減財務負擔之實 。

迷思二:國際名聲是品質的表徵

學校以為校園愈國際化,例如多了外國學生、教師、學程、研究、協定、姊妹校等,則愈能威聲遠播,這種看法實啟緣於國際化就等於品質。事實上,入學條件與畢業要求常與學校本身的財務考量有關,而學校常常將國際生當成學校品牌化之手段更證明國際化與品質未必相關。然而校園國際化程度又常是國際(或區域)排名的指標之一,因此,國際化透過排名,被簡化為教育品質的指標。

迷思三:國際協議

學校常誤以為簽訂協議或締結姊妹校的數目越多, 表示該校的聲望與受國際師生歡迎的程度越高。然而,若沒有在系所層面進行實質的跨國合作,沒有人力、財力的投入以及相關處室的設置,國際交流僅流於形式。有時大學的國際化的作為是 由上而下的行政命令,反而造成教授們的不滿,降低協同授課的意願。這種情形在今(2011)年五月的全英語學程訪視中,也的確發現有學程像校園孤兒,雖獲官方全額資助外國學生之學雜費與生活支出,但校方對開課系所卻完全不予支應,徒增教師授課負擔,以及系所行政與學習輔導之負擔。更有教授因為收外籍生之經驗不佳,決定不再參與英語學程開課;而該學程之主要行政主管更希冀此學程能在外國學生嚴重短缺,嚴重不敷成本與行政效率的考慮下結束之,省去行政、教學、服務之負擔。 此案例顯示,由上而下的行政決策,並非完全得以在由下而上的教學實務上順利進行。

迷思四:國際認證

品質保證組織,尤其是美國的專業組織認證,例如工程教育或商管認證在世界各國蔚為潮流,也經常作為大學國際化的招牌。但,外國評鑑組織的認證範圍並不包括大學進行國際化之品質,例如國際學程的發展程度、教與學之品質與研究,以及大學透過公共參與或私人投入等方式對當地社會所提供的服務等。

 

迷思五:全球性品牌

第五種迷思是將大學追求國際化的努力,與追求全球品牌的行銷行為混為一談;國際化的做為是將跨國的、跨文化的,以其全球性的面向融入大學的教育目標、教學、研究與服務中;品牌化則是在於推廣(promotion)學校的招牌。故,前後兩者的目標與預期的結果應該不同,品牌化的策略更不能與國際化之做法等同視之。當然,國際化若成功,自然聲名大造;但名聲終究是副產品,而不是目的。在去(2010)年新加坡大學校長參加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主辦的國際研討會時,說明其治校理念之一是幫助該校學生出國前,已具備與外國教授和學生學習、交流的機會,故聘任教授時,以延攬適任、專業、卓越的國際人才為首。這的確造就新加坡大學校園國際化的特徵,優越的研究、教學成效。這成功的聘雇策略背後,是以透過教育協助當地子民為宗旨,從不以排名、競爭處著眼,而國際化也僅是手段。所以只要教育目標正確,不偏離學生的福祉,排名之良窳,雖不中、亦不遠矣。

上述五項迷思的共通點即在國際化的程度可被量化,例如國際生人數、教授人數、簽約協議量、國際校園等等。雖然量化的目的通常是為了滿足責任績效指標,不過這些數據的確無法說明師、生以及共同創造的學術社群為國際化所帶來的好處。

結論 

上述五種迷思並非意指所有的學校或國家,但卻是常見的現象。唯有進一步辯證與思考,才能讓國際化在這個備受排名、競爭、商業化驅策的高等教育環境中,走回正確的軌道上。

 

資料來源:

Knight, J. (2011). Rankings season is here. International Higher Education, 62, 14-15.  

Brandenburg, U., & de Wit, H. (2011). The End of Internationalization. International Higher Education, 62, 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