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CDA&FDA的論述分析,解構研究者的研究思維

| 朱美珍

【文 / 教科書發展中心副研究員 朱美珍】【圖 / 教科書發展中心助理研究員 王立心】

本院教科書發展中心與臺灣師範大學合辦之「教科書文本與和平教育之論述與實踐-對話、研議和發展」研究計畫,於1119日特別邀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系卯靜儒教授主講「CDA&FDA論述分析取徑之比較與應用」。關於什麼是「論述」(Discourse)?為何「論述」漸漸成為CDA(批判論述分析 Critical Discourse Analysis&FDA(傅科式的論述 Foucauldian Discourse Analysis)的主流語言?它是一個什麼樣分析取徑?基於什麼樣的立論基礎?又如何運用它進行研究?這些疑問都是吸引來參與這場工作坊與會人員的主要動力。在工作坊中卯老師特別指出論述分析產生的背景之一,就是在1968年之後,人們開始對知識權威的挑戰--到底「誰說了算?」尤其是每一位研究者心中對事物的理解都受到自己一套意義系統(意識形態)所引導,然後他們會將這套意義系統再置入其生活的真實關係之中,藉由語言、文字表達他們可說(想)、不可說(想)、或如何說(想)的行動與認同。因此,論述主體的建構一方面受制於研究者和研究參與者本身所具備的社會認識論(知識),另一方面也受他們所持意識形態間之競技所影響,而且每個人對此都無法置身事外,所以在論述過程中,不只是探究語言、文本本身的意義,而是更深層地探究他們如何運用語言、文字成為一門政治的藝術,展現出理性言說、共善追求,進而與社會結構相連結,形為一套系統來支持他們對社會活動的認同。只是在形構主體的過程中,仍不免受到區分實踐(dividing practice)的引領,使得主體可能被客體化,客體也可能轉變成另一個主體,而研究者在論述分析過程中,不自覺地陷入沼泥之中。

因此,卯老師說不論CDAFDA分析取徑的哲理是多麼迷人,但真正能善用這套方法論而成功進行的研究並不多,連提出「文本-論述實踐-社會文化實踐」(描述-詮釋-解釋)三層次批判論述分析模式的Fairclough也不一定能做到,所以他給我們的建議是多問問題,問一些不一樣且有意義的問題,將有助於我們對真理真相的探究。同時,從CDAFDA的立論中,也提醒我們從事研究應抱持更開放的胸襟,容許不同於自己的立場與可能,進入我們的研究思維中,必要時,我們也必須解構我們自己研究的原初立場,重新建構更多元且具彈性的想像空間。

從這場工作坊的討論與實作中,我有三點省思:第一,從事任何研究不再只是從研究者單面向,以自己所持社會認識論來建構知識圖像,反而宜由研究者和研究參與者之間,互為主體性地共構出他們所共同理解的知識圖像。第二,當我們對論述主體的建構時,應時時反思主體是以什麼樣的標準被分類與區隔,主、客體如何區分與建構,誰才是真正的主體,主體與客體之間是相互流動的,研究者不能盲目地對號入座,而使自己陷入另一種霸權文化再製的漩渦中。第三,不同的研究者從他們所處不同的位置,對知識建構的解讀會產生不同面向的論述,此有助於我們更加理解知識主體的建構面向,是多重而複雜,絕不是如表徵地呈現單向的意涵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