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媒體投書淺論教科書審定制度

| 楊國揚

【文 / 教科書發展中心主任 楊國揚】

今年121日廖玉蕙教授於聯合報發表「等待一本美麗的教科書」一文,期許教科書能與時俱進,並能重視教科書編輯的語文程度、美學修養及視野胸襟,期待能有讓人耳目一新的教科書。29日陳木城校長也在聯合報投書「期待美好的教科書制度」一文,則對當前教科書審查制度提出不同之觀點,並且強調教科書審查制度不放寬、書價不放手、不回歸市場機制,教科書將無法創新、教育品質將不能提升。兩篇文章訴求的重點雖然不同,但共同關心的焦點還是圍繞在如何出版好品質的教科書以及如何維護教科書多元發展的特色。

當前各國中小學教科書制度,不論是歐美的自由制、認可制,亦或是東亞的審定制、國定制,都不敢輕忽教科書在學校教育過程對於教師及學生的重要性與影響力。而事實上,國內外學者的研究也都顯示,教師及學生對於教科書之依賴程度依然很深,並未因教科書的多元開放而有明顯的改變。我國自2002年中小學教科書全面實施審定制度以來,不論職業學校、高級中學、國民中小學教科書均由民間教科書出版業者根據教育部發布之各級學校課程綱要編輯,送經教育部審定(目前審查工作由國家教育研究院辦理)後,由學校自行選用。因此,教科書審定制度所追求的,應該也是教科書品質的保障與多元價值的開展。

惟目前社會各界對於教科書品質、內容趨同化的負面觀感,正反映出教科書審定制度下,其審查標準究竟應鬆、應綁的矛盾。廖玉蕙教授以曾任審定委員的經驗,認為教科書的內容應嚴謹把關,陳木城校長則以曾為教科書編者之經歷,對於教科書審定委員「以審代編」、「以審代寫」的嚴謹態度,則持強烈的批判意見。雖然教科書審定過程「以審代編」、「以審代寫」有違審定委員超然、客觀的角色;但審查運作實務上,有時候它卻又是保障教科書品質不得不然的作為。所以,如果將教科書內容的趨同化,歸結於審定委員審查標準過於嚴苛所造成的,事實上是相當程度誤解了當前的教科書審定制度,也過度化約教科書開放審定以後諸多影響教科書多元發展的因素(如市場競爭、考試制度、價格管制、教師態度與信念等等)。然社會各界對教科書的期待與依賴,不論是品質還是多元特色,都應該是審查機關必須認真面對、進一步深思的課題。

以日本教科書審定制度為例,在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審定制度不僅獲得穩定、有系統的發展,教科書審定過程也相當重視規範化與法制化;如教科書審定基準就是日本教科書審定過程中最為核心的部分,也是官方與民間一連串教科書訴訟的主要攻防點。而除日本以外,實施教科書審定制度的韓國、中國大陸等,也都針對教科書審查明定審定基準以作為審定的主要依據。至於我國,現階段教科書品質保障機制,主要仰賴教科書編輯者的專業素養,以及教科書審定委員會依據課程綱要、學科知識與能力、社會基本價值的衡平等審查原則決定教科書內容妥適與否。審查過程中編、審雙方因理念、選材及內容詮釋等歧異,則透過溝通、研討等方式來達成彼此的共識;一旦雙方之爭議欠缺理性、客觀的審查標準或基準,其結果將為未來埋下衝突與爭議的種子。

因此,針對教科書審定制度的發展,本院教科書發展中心宜仿效日本、韓國、中國大陸明定教科書審查基準的作法,積極研訂適切、合理的教科書審查基準,以作為評鑑教科書品質及檢視教科書審查尺度的衡平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