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教、懲戒與體罰

| 何美慧

1010期縣市輔導管教輔導團研習

【文 / 新竹縣石光國中校長 何美慧】【圖 / 教育人力發展中心業務助理 林巧涵】

參加國家教育研究院「101年縣市輔導管教輔導團輔導員研習」三天之後,收穫頗為豐盈,耳中不斷響起羅清水常務委員引用前台灣省教育廳廳長陳倬民:「行政以規劃代替權利,以服務代替領導。」面對於多元民主潮流,教育如何因應,有許多我們必須去深思反省的地方。

研習中談論很多的輔導管教問題,從輔導管教政策與法令開啟了我們第一頁,在傅木龍專委循循善誘中,讓我們一起改變思惟,一起釐清常見的迷思,更讓我們一起信守禁止體罰的五個假設,這是我們從事教育工作所必須特別關注與信守的想法,真正禁止體罰,在輔導管教中管教需要有配套、教師有方法、學生有感動,校園才會有溫馨,真是一語道破這次研習的教育核心。當然更進一步從正向思惟、積極改變、尊重包容、啟迪引導中落實。學校若能以正向心理學為基礎,發揮正向管教功能,同時建立學生正向主觀經驗、正向個人特質、正向環境三大支柱,必能發揮正向心理學初級預防功效,培育具備新世紀核心能力之學童,達到全人教育之目標!

其中最令人關心的當然是懲戒與體罰問題,「管教、懲戒和體罰」有何不同嗎?在學校能夠「管教、懲戒和體罰」嗎?那些是違法的?那些是合法的?聽完黃旭田律師的精采演講後,從教育現場提醒我們今後努力的方向與應有認識:()「輔導管教」、「正向管教」、「反霸凌」、「友善校園」等都是『學務與輔導』的問題,要讓「行政」幫助支持「每一個老師」,面對學生有「正確的觀念」、「合宜的作法」()「人權教育」、「法治教育」、「公民教育」等都是『教務』的工作,學校應嘗試將「核心價值(觀點)」導入課程或活動,這不僅是「社會領域」的老師要熟悉,也可以作「班級經營」的知能,每一個老師都應該學習。

教師輔導管教工作的挑戰、省思與策略:由社會與校園環境的變化看親師生角色的轉變。現代輔導管教的挑戰。法律上所保障的「人權」(權利)不能排除在校園外。專業自主的範圍有多大:把「學生」當「成人」來看待「輔導管教」。 基本觀念──對「權利」的理解。校園輔導管教現場的最新發展。教育是專業工作,不管是教學、輔導或管教學生,應該以專業的方式來處理教師面對學生問題,應從教育和專業的角度考量,採取適切的處理方式,一方面鼓勵學生積極向上向善,一方面避免學生身心受到傷害,這就是一種專業的具體表現。所以,輔導管教政策的實施,正是教師展現專業能力、專業精神和專業責任的時代意義。

校園輔導管教的當前課題:()重視親師協力,老師應該事前就處理,而且不是在發生事情才溝通解釋,那會變成「推卸責任」,不容易有效果。()重建校園成為一個整體,共同在校內進行輔導管教。()社會資源的整合與提昇──從相互瞭解開始。預防重於治療。

在民主法治的社會,需作有效的轉化;孩子是獨一無二的寶石,需要用心的呵護與琢磨,才能散發亮麗的光與熱;孩子是初生的雛鳥,只要細心的指引與啟迪,就能展翅高飛。每一個偏差行為孩子的背後都有一份不為人知的故事,只要用無盡的愛與關懷,就能點亮孩子心中的明燈。今天的研習提供了最深刻的教育哲思與未來努力的圭臬,感謝承辦單位的規劃及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