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日本學生霸凌問題看臺灣學生惡作劇行為

| 陳妙娟

【文 / 教育制度及政策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員 陳妙娟】

去(2011)年10月位於日本關西附近的滋賀縣大津市,發生中學2年級的男學生(國二生)自殺的案件。自殺的前6日,學校方面由其他學生得知此學生有「遭到霸凌」的報告,並知道同學間發生打架而有學生受傷。其班導師也經由其他學生得知「自殺的學生在廁所內是被同學集體欺負」,導師詢問受欺凌的當事者,其回答是「沒關係」。學校當時雖然也持續追蹤,並詢問雙方,最後以「學生打架事件」收場。換言之,當時學校並未將其視為是「霸凌問題」,通報的同學深感霸凌嚴重的傷害性,但當事者因畏懼往後會遭受到更大的傷害而不敢直言,導致孩子僅能選擇以自殺的手段來逃避。

學生自殺後,學校為了解事情的始末,先後對校內學生進行2次問卷調查的結果,隱約的知道其背後是非常嚴重的霸凌事件。但為隱瞞事實僅學校少數人知道調查內容,甚至要求受害者家長必須簽署保密契約方可觀看調查報告。由於家長的不捨及不甘心而此事件於今(2012)年7月爆發,立即引起日本教育界的震撼。甚至在爆發後的第2711日滋賀縣警察便前往大津市教育委員會(教育局)及學校進行強制搜查。一般日本警察基於尊重教育自由,是不能隨便進入學校。而縣教育委員會也立即於11日設置2個緊急對策委員會,可見輿論壓力之大。在7月僅召開2次會議,且第1次僅30分便告結束,討論的主題是「著眼於確保孩子生命、確認霸凌防制對策」。此立即引發各界的不滿,認為不要按本宣科,應確實檢討至今政策的缺失及因應不足之處。而大津市議會也開始著手制定「霸凌防制條例(暫稱)」,以避免霸凌問題再度發生。但因議程的安排最快也要到12月方可能成案。此外大津市基於問題的嚴重性,尋求日本文部科學省派員支援,立即獲得文部大臣的回應,但卻需等到次週才能前往支援。事件的爆發對一切按部就班的日本教育界而言已是雞飛狗跳,雖然地方與中央皆了解問題的嚴重性,所以勇於面對的決心是勿庸置疑,而要如何著手進行防制霸凌在校園發生卻是苦無對策。此外要求支援的申請-市教育委員會,竟然是經由新聞報導才知有此事,此也顯現教育界上下聯絡的問題點。

綜觀此事件的影響,再回顧臺灣因同學間的惡作劇造成「推開椅子,學生摔倒半癱(TVBS2009)」,近日「要命高一生推同學下樓(蘋果日報2012.7.13)」將同學從柵欄推下,所幸校園安全措施得當而避免傷亡發生。此外,台灣的大學生「團康」,在殯儀館旁公園扮鬼練膽嚇到人,校方回應正值暑假期間,學生辦活動,除非主動回報,否則校方難以知情或掌控(自由時報2012.07.12)等。但類似的行為若再持續發生,何嘗不讓人擔憂是否也是另一種霸凌意識的深化。日本的事件不僅只是因求救無門而喪失生命的學生的個人問題而已,同樣臺灣學生的惡作劇也不是其個人的行為偏差而已;此皆是值得重視的教育問題,我們應以更積極的態度面對,給予孩子正確的價值判斷力,並具備自律力及自制力。因此唯有以更大的同理心、愛心及關懷,於保持暢通的資訊下,了解孩子成長的瓶頸及問題所在是不容忽視的教育課題。


資料來源整理自:每日新聞、朝日新聞、京都新聞、產經新聞(2011/12/292012/07/0807/11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