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作的力量

| 潘文忠 副院長

【文/潘文忠 副院長】

兩年多來,有機會與本院課程與教學研究中心同仁及院外學者專家、老師們,一同研發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這是嶄新的經驗,也是國教院成立的重大任務。經由此次課程發展的歷程,個人深刻體驗,國家課程確實有必要由專責單位,從整合的觀點,探究各階段間、各領域﹝科﹞間縱向與橫向的連結關係,並從學生學習的角度,做最適切的規劃與安排。因為有專責單位,可以累積經驗與成果,可以延續發展,更重要的是,可以且應該全權負責,這樣才有可能發揮整合的效益。

整合的關鍵要素,包含課程內容和參與課程研發的各類專業與代表人員。此次參與課程研發的專業人員中,包含了課程研發系統、師資培育系統、課程推動輔導系統和學習評量及入學考試系統等四類的人員代表。這四類系統是架構課程與教學的四大支柱,更是決定教育品質和學生學習成效的核心要素。但是,每個系統都是相當繁複,如何有效且緊密的連結,則是成敗的關鍵。協作機制是這一波課程發展用來整合各系統專業人力的想法與做法。

協作機制和行政機關經常召開的協調會議有所不同。協作機制是建立在共同目標和互為主體的基礎上,進行長期的合作與對話,尋求解決問題或達成目標的共識與做法。協調會議通常是用以解決一次性、片段或臨時性的問題。若要進行複雜的、長期性的工作,協調會議則不容易達成目標。因為協調分工,容易產生主從的分野,如果只是配合主政單位的需求,較難以讓各單位主動承擔責任與工作,更不用說積極思考更多、更深入的問題,以及解決問題的方案。

師資、課程、教學與評量皆是很複雜的教育面向,彼此間如果缺少聯繫、對話與共識的形成,往往會造成極大的落差與影響。例如師培單位到底是要為課程實施培養師資?還是課程設計要遷就師培?如非專長任教的情況,即是因課程設計與師培有落差,加上少子女化後師資供需失調問題而產生。

教育事務經緯萬端,盤根錯結,環環相扣,牽一髮而動全身。如果能藉由協作機制,將各主軸教育事務與相關辦理單位,聯結在長期性的溝通平台上,進行長期的合作與對話,不論在人力與資源運用,以及共識與目標的達成,應該可以有機會突破過往科層體制分工的限制,發揮協作的力量,讓教育敢於改變,但相關的配套是前後呼應的;讓教育政策的規劃與執行可以更整全而有效。教育部成立的「師資、課程、教學與評量協作中心」,即將展開運作,期待發揮協作的力量,讓課程研發、師資培育、課程推動輔導和學習評量能合力向前,嘉惠所有的師生!

國教院職司國家教育政策研究,任重道遠,在人力與專長無法充分滿足各項政策研究的需求下,院內各中心的協作,以及結合院外專家學者的專長與經驗,將可產生更強大的協作力量,獲得最佳的成效。如同這次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的研發,是由本院課程與教學研究中心主政,結合院外許多學者專家共同研發。此外,近期更加入測驗與評量研究中心、教科書發展中心及教育資源及出版中心的協作,後續在課程的實踐上,無論在學生學習評量,教科書的發行,以及支援老師與學生的教育資源都可以經由協作機制的對話與溝通,朝向共同目標,結合相關計畫與資源,相信一定可以發揮更大的協作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