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華語文教學更科學化

《華語文能力基準應用參考指引》

語文教育及編譯研究中心 | 林慶隆、陳沛璇

  本院自2013年執行華語文教育8年計畫以來,結合專家、語料庫及資訊科技,研發具實證與科學的永續發展標準體系,於2020年完成「臺灣華語文能力基準」 (Taiwan Benchmarks for the Chinese Language, TBCL) ,包含語言能力指標、字表、詞表、語法點表等分級標準,並運用數位科技與人工智慧,將上述內容整合成教材編輯輔助、語義場關聯詞等查詢系統,以利教學設計、教材編輯及測驗評量等應用。

  為利於臺灣與世界各地華語文教學經驗的分享與交流,需要發展一套涵納理念、目標、學習重點及實施方式的教學指引,本院參酌國際的能力基準,從符合語言實際使用情境及學習者為中心的主流觀點,將「臺灣華語文能力基準」 (TBCL)發展成包含基本理念、課程目標、學習重點及實施要點等內涵的《華語文能力基準應用參考指引》,如此,華語文的學習內容、過程與目標將變得更加明確,在課程發展、教材編撰、教學實施、資源選用、測驗評量五個方面也將有一致的參考依據。

  本指引於2023年10月出版,內容包含五個章節,第一章為「基本理念」,闡述華語文教育應以學習者為中心。第二章「課程目標」包含六項目標:(一)培養華語文聽、說、讀、寫、譯的能力,應用於日常生活溝通;(二)提升學習華語文的興趣,並涵育積極的學習態度;(三)運用高校的學習方法,強化自學能力,奠定終身學習的基礎;(四)了解、尊重與悅納多元文化;(五)使用華語文學習各種知識;(六)培養以華語文進行邏輯性思考與論述的能力。第三章「學習重點」包含「學習表現」與「學習內容」兩個向度:「學習表現」描述學習者從初學到精熟各個學習階段的應知與應能;而「學習內容」則呈現達成「學習表現」的各等級能力所需具備的語言內容。第四章為「實施要點」,包含「課程發展」、「教材編選」、「教學實施」、「教學資源」及「學習評量」。第五章為附錄,包含「溝通話題表」與「學習表現與TOCFL、國際能力指標的等級對照圖」。

  本指引收錄於華語文語料庫與能力基準整合系統網站,歡迎讀者上網點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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