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實施有關法令之配套的研究計畫

| 王浩博

【文/課程及教學研究中心副研究員 王浩博】

  隨著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總綱之研擬的工作即將告一段落,本院課程及教學研究中心,本年度即將接著展開兩大項與課綱之研擬密切相關的工作,其中之一為課綱實施之支持系統的研究;另一項則為各領域課綱的研擬。前者包括一個總計畫-「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實施支持系統」先導型整合研究,以及三個整合型計畫:整合型研究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領域教材與教學模組研發模式之研究;整合型研究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理念在學校層級的轉化、實踐與支持系統之建構;整合型研究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實施行政及專業支持之整合型計畫。整合型研究三又分成三個子計畫:子計畫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實施協作機制與模式的建構與探究;子計畫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實施有關法令之配套計畫;子計畫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實施溝通與傳播之工作計畫。本文所述即子計畫二。

  課程實施支持系統包括機制運作與相關內容與工具研發兩部份。在機制運作方面,因應民國102年教育部組織再造、103年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的推動,教育部為建立及促進師資培用、課程研發、課程推動、評量與評鑑之連結、整合及協作,以有效落實教育政策,提升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品質,設立「教育部中小學師資、課程、教學與評量協作中心」。依據「教育部中小學師資、課程、教學與評量協作中心設置及運作要點」,國家教育研究院為課程教學研發系統之主政單位,於本院設置課程教學研發系統工作圈,統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教學研發、課程評鑑、學生學習成就測驗及長期追蹤,並蒐集協作議題、研擬方案、召開第二級協作會議與管考等事項。所謂第二級協作會議係指系統內部之整合與協調。相較於第二級協作,第一級協作會議係指跨系統間整合及協調。有關課程實施支持系統所涉及之各系統之運作,將來係透過教育部協作平台機制的整合協調與執行落實。其中,各系統順利運作需要有相關法令要點之配合,現行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實施相關法令是否完善,是協作機制尚未探究分析之處。

  綜上所述,本計畫之研究目的為分析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實施支持系統之相關法令配套,希望能透過本研究的進行,順利達成分析現行相關規範之法令定位及其整體架構、探討現行法令規範內涵之完整性與妥適性、針對課程相關法令配套措施提出法制作業建議等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