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國教的品質保證—建構中小學教育發展指標

| 陳清溪

【文 陳清溪主任秘書】

馬總統在民國100年元旦宣布103學年度實施12年國教後,就有部分人士在媒體撰文表達學校教育品質、學生學力及國家競爭力將下滑的憂心,其理由不外乎是沒有升學考試後,學生將不讀書,仍然以升學考試成績為思考點。如何確保12年國教實施後,我國學生的素質不致降低,國家競爭力不致滑落,是必須面對及解決的議題。

要確保12年國教能夠成功,就必須建構中小學教育發展指標。每年由學校及政府依據指標收集學校資料,建置「中小學教育發展指標資料庫」,以瞭解各校教育發展情形及變遷趨勢。中央與地方教育主管機關也可以依據資料庫內的具體數據,擬定各項政策方案,協助學校改善現有缺失。學校也可以依據指標進行自我評鑑,以達到自我改善的目標。中央與地方教育主管機關可以與學者專家組成評鑑小組,配合校長任期,實施四年一次的校務評鑑,以瞭解學校的辦學績效,如此,將可達成我國中小學教育達到優質化、均質化的目標,也才能降低12年國教實施的阻力。

中小學教育發展指標系統旨在建構一系列標準化、系統化的教育指標,以全面性評估中小學現有的表現與運作情形,並透過定期資訊的收集,追蹤學校的表現趨勢,以作為教育決策與輔導學校改善之用。指標系統可分成向度、指標內容、評量標準、質性描述四個部份,向度方面有:1.經費投入及運用2.師資品質與教學表現3.課程品質4.學校教學設施5.校長領導風格6.社區資源與支援7.學校經營品質8.學生表現等8個向度;向度底下再細分成各個相對應的指標內容共有48個;評量標準分為「通過」給予2分,「待改善」則給予1分,評鑑者可以依據指標內容給予評定通過或待改善。中小學教育發展指標系統內涵如附件所示:

附件:中小學教育發展指標系統內涵(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