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教師甄選方式宜採獨招或聯招?

| 蘇進棻

【文 / 教育制度及政策研究中心副研究員 蘇進棻】

在國內,凡是想成為中小學教師者,都必須通過教師甄試這個門檻,每年暑假都有無數的準教師為此而奮鬥不懈。自從民國84年,立法院將師範教育法修改成師資培育法,經總統公布實施後,新制的教師甄選作業便開始運作,實施迄今已有十多年之久,過程中雖有些微調,但基本甄選規範大致遵循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和教師法等相關規定辦理。近年來,由於受到少子女化影響,教師缺額陡降,許多準教師經常透過報章雜誌及各種管道抱怨,目前中小學教師甄選方式讓彼等疲於奔命,最後徒勞而返什麼學校也沒考上,卻付出無數的時間、精神和費用,特別是近十年來教育學程大量擴張,報名參加教師甄試的準教師人數增多,而各縣市或學校開出的教師職缺卻越來越少,在錄取率微乎其微的情況下,卻仍要四處奔波趕考,沒考上固然是一種打擊,即使有幸錄取進到某一所中小學校任教,在一波又一波少子女化衝擊下,由於新進教師年資淺,積分較少,在以積分多寡決定教師去留的現制下,仍有可能成為學校裏的超額教師,必須面臨被改分發到他校任教的難題。所以錄取前要奔波趕考,錄取後成為正式教師仍有些人不得安定,特別是考取位處少子女化或人口外流特別嚴重縣市或地區之學校教師,都有可能面臨被改分發的命運。在此情況下,是否教師甄試制度有必要適度調整,常為有識之士所議論。

依上開教育法令規定,教師甄選目前是由各校自辦,或由學校委託所屬縣市政府代辦,辦理形態可謂相當多元且多樣,造成應試考生頗多困擾,紛紛串聯籌組「教師甄選改革聯盟」,提出「反獨招,倡聯招 」,「以聯招為主,獨招為輔」的訴求,要求改革現行甄選方式。針對此項議題,國家教育研究院曾於2011122224日晚上6點半至10點之間,以「目前中小學教師甄試方式相當多元,可由各校自辦,或聯合數校一起辦理,也可以由學校委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統一辦理甄試,再依各校缺額分發到學校任教,您認為那一種比較好?(1)委由教育部統一辦理甄試;(2)委由各縣市自行辦理;(3)由各校自行辦理;(4)由學校之間聯合辦理;(5)不知道,無意見」為題,採電腦輔助電話訪問系統進行調查,以臺閩地區(含離島、金門、馬祖)20歲以上國民為母群體,以「縣市」為分層單位,採分層比例隨機抽樣,將臺閩地區按縣市分成21(其中金馬地區因樣本數較少,合併為一層),各縣市抽取的人數是依照縣市內20歲以上人口數佔臺閩地區20歲以上總人口數的比例分配樣本數,總共抽取8500個樣本,其中成功接觸2,595個有人接聽的電話樣本,另有5905人無法完成訪問(包括﹕非住宅電話、忙線、無人接聽、傳針機、空號等),而有人接聽的樣本數經刪除不合格者(例如:受訪者拒答66人,家人拒答掛電話者1202人,經多次電話追蹤仍無法完成訪問者248人),有效樣本數1,079份。調查結果顯示:有69.0%民眾認為應由教育部統一辦理;有15.0%表示應由各縣市自行辦理;有8.0%認為應由各校自行辦理;有6.0%認為應由學校之間聯合辦理;有2.0%表示不知道或沒意見。顯示贊成由教育部統一辦理的比率有近七成之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