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高等教師與教育學院」與「教學、教育與培育碩士」

| 許宏儒

【文/法國盧昂大學CIVIIC教育學研究中心學者研究員 許宏儒】【圖/葉芷嫻】

筆者曾於2012年教育研究院電子報51期「教師與教育高等學院」(Les écoles supérieures du professorat et de l'éducation)一文中討論關於此一高等學院設立的緣由(本文更名為「高等教師與教育學院」),但由於當時各項計畫尚在規劃當中,加上與此學院密切相關的「教學、教育與培育職業」(Métiers de l'enseignement, de l'éducation et de la formation)碩士學程制度細節尚未公布,因此有許多尚待釐清之處。2013年,法國教育部陸續公布了關於此學院以及「教學、教育與培育職業」碩士之相關規定,但20132015年為緩衝期,有許多緩衝的辦法。自2015年新學期開始,則正式且全面的運作。本文便針對此正式且全面之運作,加以詳述。

一、「高等教師與教育學院」

它的培育對象是未來欲成為小學、國中、高中教師者。更且,它也參與高等教育教師,即大學教師的相關培育工作(對象如博士生教師、副教授第一年等),以及在職進修與終身學習的相關工作。除了各項學科專業知識之外,不論學生欲成為的是小學或是中學教師,它更著重於共同能力基礎的培育,以及當代教育思想理論當中的重要元素的教學(如團體合作、教育社群與危機管理等等)。有別於以往舊政府不斷取消教育實習的政策,學院所重視的,是教師職業上的實踐,這意味著學院裡的教學活動,尤其是在第二年裡,會有很多時間是在教育現場中進行教育實習。

「高等教師與教育學院」招收大學第三年(Bac+3)畢業的學生,並進行為期兩年的培育。事實上,從大學第二年開始,領有獎助學金、且家境清寒但欲以教職為未來志業的學生,便可以參與「未來就業教師」(Emploi d'avenir professeur)方案,由學院負責管理與培育,讓清寒學生能夠進入學校,輔助相關教學活動,以提早接受培育。在原本的獎助學金之上,他們每月可以再享有一筆助學金。這等於是實現左派政府當初的承諾,重新恢復以往法國鼓勵家境清寒的學生從事教職,並有向上流動的機會。相關細節,以下便以圖表呈現(引自http://www.enseignementsup-recherche.gouv.fr/

  

二、關於「教學、教育與培育職業」碩士

「教學、教育與培育職業」碩士學程,是在「高等教師與教育學院」當中進行。第一年的學習,除了各項教育知能的學習、各項教學現場的見習之外,也有很大的成分是在輔導學生通過教師資格的國家考試。關於參與國家考試的資格方面,此處為新制法案中的重點項目:前政府的規定是,唸完兩年碩士(Master1, Master2),直至拿到碩士學位(Bac+5),才能參加國家考試。但新政府的新制為:師資培育學生毋須先拿到碩士學位,才得以參加教師資格的國家考試。新規定為:學生在「教學、教育與培育職業」碩士學程裡,唸完第一年(Bac+4),通過學程中的各項檢核、審核與考試,即可報名參加國家考試。若是通過國家考試,便具備有準教師的資格,其身份是「實習公務員(教師)」。當然,若是本來就有碩士學位的學生,也可以報考國家考試。而實習公務員(教師)在「高等教師與教育學院」繼續其第二年的課業,第二年的學習著重的便是教學實務上的訓練,但由於其仍具有碩士學生的身份,因此仍必須在學院裡,接受相關教育的培訓。因此,學生結束第二年的實習與學習課程後,便可以同時擁有碩士學位與正式執教的教師身份(以此更正第51期中「要不要取得碩士學位,則由師資培育學生自行決定」此一原本尚未定案的說法)。

至於在第一年學習結束之後,參加國家考試卻沒有通過的學生,仍然可以繼續在「高等教師與教育學院」學習。但重點是,由於他們不具有「實習公務員(教師)」的身份,所以他們所接受的課程會與其他通過者不同:這些課程仍有助於他們再次參加國家考試、在教育專業知能上的發展、以及取得碩士學位(即便他們仍未通過國家考試,但其所受的培育及其碩士學位仍有助於其至相關社會教育或是成人教育等單位任教)。

此外,除了各項教師專業知能、教育實習、研究能力的培育之外,「教學、教育與培育職業」碩士學程將融入數位教學與學習相關知能、全球化與國際化等相關教育交流與活動、及各項教育學上的實驗與革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