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綜合高中在十二年國教實施後之發展

| 尤淑慧

【文、圖/課程及教學研究中心研究助理 尤淑慧】

101年度,本中心因執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發展建議書擬議整合型研究案」,筆者始有機會深入探究後期中等教育,面對後期中等教育學校類型及課程的複雜、多元,真可謂是一大挑戰。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將後期中等教育階段納入,使其成為國家教育發展的重要階段,其中,綜合高中是一個重視主體性進路選擇的學校體制,值得關注。行政院教改會(1996)主張「為使學制分流與課程分化能滿足未來的需求,高級中等學校應朝綜合高中的方向調整,建立以綜合高中為主體的高級中等教育制度」;1999年高級中學法通過,將綜合高中視為高級中學的一環,並給予法源依據。然而,綜合高中一路走來,學校數從一開始的18所、93學年度的162所、100學年度的114所,從曾經的顛峰、顛簸、質疑到力求生存的現狀,若說綜合高中的理念值得被推廣,為何辦理學校數會在近年走下坡?儘管如此,1015月立法院初審通過的高級中等教育法草案,將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列為重要學制之一,也就是在未來十二年國教實施以後,綜合高中仍是必須存在的重要學校類型。既然如此,綜合高中的缺失、相關規範的闕如,都應該好好檢討、補救與改進,如此才能有繼續走下去的動力。

綜觀國際,綜合中學是美國和英國中等學校教育的主要型態,以美國為例,1991年學生人數已占98.4%、學校數也達94.4%;日本和德國雖非主流,但近年已逐漸增加並備受重視。綜合高中在我國的設立,一開始乃參酌於美國,但綜合高中在美國的發展乃與其民主平等的民族性、追求教育機會均等與崇尚實用主義的國情背景有關,因此在全民共識下由政府與民間共同推動。當這樣的制度移植到臺灣時卻是窒礙難行,升學環境下讓大家擔憂選擇綜合高中的學生會在課業上進度落後於其他同學,更無奈的是,有人認為只有體質好的學生才適合綜合高中的多元適性轉銜,且足以應付升學競爭。種種的歷程,相信很多承擔於綜合高中發展的教育工作者也在理想與現實中不斷掙扎。

十二年國教的實施,期許學生在後期中等教育階段能夠延緩分化、充分試探以適性學習,這樣的理想與綜合高中政策不謀而和,它符合學生身心發展的歷程,以及「學生為學習主體」的教育觀。在一場綜合高中的焦點座談上,看到一群為綜合高中請命的教育工作者,他們曾經參與綜合高中的規劃並努力推動以落實其理念,窒礙難行的現實狀態並沒有讓他們卻步,如果綜合高中已經沒有市場、沒有發展的空間,那他們為的就僅是一份教育的使命感與責任感,那一刻,我真的深受感動。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後,期許能延續綜合高中99課程綱要的精神,以奠定基本能力及落實生涯規劃為主要方向,自二年級起輔導學生選擇學術或專門學程做較專精的修習,以發展學術預備或職業準備的能力。未來,十二年國教若能夠減緩學生升學壓力,社會環境能夠理解以學生為主體的學習觀,相信由「統整、試探、分化、彈性、人本」五大精神所建立的學校體制將是符合學生心智成長的重要學校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