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邵婉卿
【文/編譯發展中心助理研究員 邵婉卿】
學術界始終存在學術署名(scholarly attribution)的標示問題,例如:第一作者與通訊作者的區別、名字出現在作者清單中,卻很少或根本沒有實際參與研究工作的掛名作者(guest authorship ),以及實際參與卻受限於政治因素或其他權宜之計而未出現在作者名單中的幽靈作者(ghost authorship)。
著作財產權歸屬的概念已經深深烙印在我們的文化中,但所謂的作者(authors)已經不再單指實際寫作的人(writers)而已。尤其在網路時代,著作物不單指書寫在紙張上的文章,計算功績(credit)的指標不是單單計算其被引用的次數,論文的被閱讀量已遠超越實際的訂閱量,以一個簡單作者列表呈現與記錄學術成就的想法,也要走向改變的命運。
繼2,000位作者之後,最近一篇高能物理學(High Energy Physics)的期刊Nuclear Physics B中一篇論文,作者名單已經飆升到3,000位(作者中包括工程師和研究人員),可見「作者」的定義已經改變,Taylor與 Thorisson(2012)指出使用「貢獻者」(contributorship)會比使用「作者」更能提供豐富的理解,期待所有對人類知識有所貢獻的人,都能被精確地記錄,進而讓全體有功人員的名字都能占有一席之地,如果善用一些軟體工具(如Mendeley),並不會增加管理作者資料的負擔。
目前有關論文作者呈現方式的問題有:(一)在作者數越來越多的時代,不同領域的作者標示方式和代表意義並不相同,將導致功績計分上的偏誤。物理學、經濟學與部分社會科學的標示方式,採用的是依作者姓氏字母順序排序,並不會解釋重要作者的優先順序。生命科學的論文則會詳細標示研究角色,例如:「作者一,博士後,執行大部分的實驗工作;作者二,主要研究者,領導研究的方向」,如果這些作者是按字母順序排列,那麼純屬巧合。其他學科領域則按「標準」的呈現方式,即按貢獻程度依序排列。(二)共同作者的貢獻說明資訊不足,常常引發事後的著作權糾紛。(三)有些論文即使具有極高的影響力,卻因為作者數太多,無法確認每位作者的貢獻程度,會產生每位作者的功績分數都不高的稀釋效應(dilution effect)。(四)現行的作者計分方式並不足以顯示其他型態貢獻者的學術功績,例如居關鍵角色的程式撰寫者。(五)提供資金補助的機構無法追蹤其資金補助後的學術產出成果。(六)姓名標示方式歧異或不清,導致作者功績計分或責任歸屬錯誤。
Taylor與 Thorisson提出一套貢獻作者的角色分類表,以超越傳統的著作關係,解決不知如何呈現所有貢獻者名單的困擾,例如,允許「收集資料者」(data collection)或「程式撰寫者」(algorithm creation)成為一種貢獻者的類型,使所有具有功勞的貢獻者,都能得到功績,而且不會與研究人員的智力貢獻混為一談,另外指明研究團隊的「領導者」(Head of research team)或「主要研究者」(Principal investigator),以區分不同功勞的貢獻者。
也許不久的將來,文章作者的標示方式會使所有的貢獻者,都能找到可以安身立命和獲得功績的位子,而掛名作者將因找不到可以安放的欄位,逐漸消失不見。
【參考文獻】
Aaij, R. et al (enormous list of authors) (2012). Measurement of the ratio of branching fractions B (B 0 → K * 0 γ) / B (B s 0 → φ{symbol} γ) and the direct CP asymmetry in B 0 → K * 0 γ”. Nuclear Physics B, 867(1), 1-18.
Taylor, M. & Thorisson, G. A. (2012). Fixing authorship – towards a practical model of contributorship. Research Trends, 31, 3-6. Retrieved from http://www.researchtrends.com/wp-content/uploads/2012/11/Research_Trends_Issue_3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