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余政賢
【文/課程及教學研究中心商借教師 余政賢】
依據民國102年7月10日公布的高級中等教育法,明訂九年國民教育及高級中等教育合為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並將高級中等學校分為普通型、技術型、綜合型、單科型等四個類型。其中,單科型高中的教育定位與課程規劃為何?以下作簡單分析。
一、單科型高中的教育定位
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所謂的單科型高級中等學校,是採取特定學科領域為核心課程,提供學習性向明顯之學生繼續發展潛能之學校。
根據上述定義,哪些具有明顯課程發展重點的現行學校較有可能轉型成為單科型高中呢?筆者試著歸納如下表1:
然而,表1所列之學校,目前仍是依照原有的高級中學法或實驗高級中學申請設立辦法進行運作,大多具有普通型高中的學校屬性,是否依照高級中等教育法以及正在研修的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真正轉型為單科型高中,仍需這些學校召開校務會議來確立學校教育定位與課程發展重點。
二、單科型高中的課程規劃
具單科型高級中學發展可能性的現行學校之課程規劃,目前大多參照高級中等學校科學班實施計畫、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等(如下表2),而這些法規主要是依據高級中學教育法及特殊教育法等而訂立,其課程實施較無法脫離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的架構。
然而,在高級中等教育法公布後,單科型高中的設立與運作有了法源基礎,其課程規劃不需再參酌上表的法規,可依據即將於103年公布的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獲得更多課程自主性以形塑學校特色。
三、結語
如何符應採取特定學科領域為核心課程,以提供學習性向明顯之學生繼續發展潛能之教育定位,賦與單科型高中自有的課程架構以規劃科目及學分數,成為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研修的一項重大課題。
筆者樂觀的期待,在不久的將來,學測考試科目的必修學分數能夠減少,以及大學甄選入學名額比例大幅提高下,單科型學校將會更蓬勃發展,落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適性揚才」的教育願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