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浩博、洪逸婷
【文/課程及教學研究中心副研究員 王浩博、專案助理 洪逸婷】
一、源起
「美國各州共同核心標準」( Common Core State Standard,簡稱CCSS )為美國史上第一次教育人員與決策人員共同合作規劃的跨州共同標準,「共同標準聯盟」是倡議及推動的主體,而全美州長協會及各州學校主管委員會則為關鍵推手。2008年,48個州的州長、華盛頓特區及二個領地的領導者,與全美國各州學校主管協會及各州學校主管委員會發起倡議共同標準,並於2009年共同簽署一份備忘錄(memorandum of agreement),組成「共同標準聯盟」。由上述51位地方首長組成的「共同標準聯盟」,實際上是以全美州長協會及各州學校主管委員會為主體,並以全美州長協會最佳實務中心(National Governors Association Center for Best Practices)(以下簡稱州長協會中心(NGA Center))為執行單位的合作系統。委員會 ( the Council of Chief State School Officers, 簡稱CCSSO ) 及全美州長協會 ( National Governors Association, 簡稱NGA )於2010年6月2日公布的一份K-12各年級共同核心課程標準,各州可一體適用且相互比較,並標榜確保學生於高中畢業時能具備「大學與就業準備度」( college and career ready )。
二、宗旨與特點
《各州共同核心標準》之宗旨在規劃高品質學術期待(high quality academic expectations)之標準,以提升「大學與職涯準備度」。該標準之範圍涵括幼稚園至12年級(K-12),以訂立各州可一體適用且相互比較之標準為目標。根據「共同標準聯盟」指出,其係依據以下幾個引導指標訂定:
1. 校準(alignment):與大學及職涯成功期待的連結與校準;
2. 清楚(clarity):清晰易懂利於運用;
3. 一致(consistency):有利所有各州一致協調;
4. 統合(inclusion):從知識內容應用、到高層次能力的統合;
5. 改進(improvement):對當前各州及高表現各州標準的改進;
6. 現實本位(reality-based):以運用於提升課堂效能為目標的現實本位行動;
7. 證據與研究本位(evidence and research-based):採證據與研究本位規劃。
不過為了尊重各州及其他學科標準之發展,《各州共同核心標準》並沒有提供具體內涵,而是留給各州或評量聯盟進一步發展。基於以上指標及證據所發展出來的《各州共同核心標準》,有以下幾個特點:
1. 與大學及職場的期待校準(align);
2. 清晰易懂並且具備一致性;
3. 包含有嚴謹的內容及透過高階能力進行的知識應用;
4. 以當前各州的標準為基礎並加以強化,適合任何一州採用;
5. 借鑑教育優良國家經驗,足以促使學生成功邁向全球經濟社會;
6. 以證據為本位進行規劃,具實用性及說服力。
【參考資料】
美國共同核心標準網站:http://www.corestandards.org/,檢索日期:2013/12/6。
【參考文獻】
教育部電子報(2012)。大學理事會新任主席希望強化SAT與共同核心課程的連結,513期,日期:2012-05-24。
教育部電子報(2013)。美國各州共同核心標準需要共同課程,566期,日期:2013-06-06。
張佳琳 ( 2013 ) 。美國國家課程時代的來臨:各州共同核心標準之探究。教育研究與發展期刊,9 ( 2 ) , 1-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