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報名「103年度全國教師創新教學媒體競賽」

| 王清標

【文/教育資源及出版中心 王清標】

本院為獎勵全國教師踴躍研發具創新、創意,且具啟發性、引發學習動機之優良教學媒體,以改進教學方法,增進教學效果,促進教學經驗之交流及觀摩,歷年辦理教師自製媒體競賽活動,獲得良好成效,也累計許多優秀的教學媒體教材(案)。為延續歷年辦理成果,本(103)年「全國教師創新教學媒體競賽」活動實施要點業於日前公告,並發函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各級機關學校。

本年度競賽實施要點摘錄如下:

一、競賽主題:依據教育部頒訂之中等以下學校課程(綱要)、各學習領域及教材內涵為主。

二、競賽辦法:

(一)高中職組(含公私立高中、高職及完全中學高中部):由各校舉辦初賽,選擇優良作品至多5件作品薦送參加決賽。

(二)國中組及國小組(含幼教):

1. 初賽:由各國民中小學(含幼教)自行舉辦;優勝者參加縣市政府舉辦之複賽。

2. 複賽:由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舉辦或審薦,自參加複賽之國中、國小組優勝者中,分別選擇優良作品至多各30件作品參加決賽。

3. 決賽:由國家教育研究院舉辦。

(三)初賽:由各國民中小學(含幼教)自行舉辦;優勝者參加縣市政府舉辦之複賽。

(四)複賽:由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舉辦或審薦,自參加複賽之國中、國小組優勝者中,分別選擇優良作品至多各30件作品參加決賽。

(五)決賽:由國家教育研究院舉辦。

三、獎勵項目:

(一)獎項:各組獎勵獎項分特優、優等、佳作三等級。

(二)獎金:特優每件作品新臺幣5萬元整、優等每件作品新臺幣3萬元整、佳作每件作品新臺幣1萬元整。

(三)件數:國小組(含幼教):特優1件、優等2件、佳作10件;國中組:特優1件、優等2件、佳作10件;高中職組:特優1件、優等2件、佳作5件。

(四)獎狀:各組得獎作品頒發獎狀一張。

 

四、決賽收件日期及地點:

(一)收件日期:10371日至710日止(以掛號郵寄日期為準)。

(二)收件地點:國家教育研究院臺北院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798F 教育資源及出版中心)

五、獎勵內容:

(一)獎狀:獲獎之參賽教師由本院頒給獎狀乙張。

(二)獎座(牌):

1. 頒發縣市團體績分最優前三名獎座(牌)乙座。

2. 頒發創新特別獎座(牌)乙座。

(三)行政獎勵:獲獎之參賽教師由本院發函建請教育行政主管機關學校本權責予以行政獎勵。特優、優等建議嘉獎2次為原則,佳作建議嘉獎1次為原則,團體獎得獎縣市、學校執行有功人員敘獎,由縣市機關、學校本權責核處。

(四)每件得獎作品獎金由本院依規定應扣繳所得稅,或政府規定應扣繳之相關費用,並由作者於報名參賽時指定一名代表具名領取。

本競賽活動實施要點(含相關附件表格)電子檔,隨函公告於本院網站公布欄最新消息,敬請自行下載運用。本院網址:http://www.naer.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