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部首識字教學

| 陳逸玫

【文/本國語文教育研究發展辦公室 陳逸玫】

  「部首識字」是中文識字教學策略中常見的方法,對於受教者的字義認知及字形記憶也確實頗見成效。簡而言之,此一教學法是建立在「同部首字之義類範疇均為相同」的基本立論上,而此立論則建立在漢字藉形表義及以形符歸部的特色上。籠統地說,此層層推論大致合理,「部首識字」教學法亦切實可行,然若細察漢字形體演變及部首系統發展的歷程,則恐怕潛藏危機,茲略論之。

  上溯漢字本形,概可區分獨體文與合體字。「獨體文」為以象形、指事造字者,如「象」、「上」;「合體字」為會意、形聲等由獨體文構成者,如「信」(从人从言)、「江」(从水工聲)。茲以成字構件析分上述例字,可得象、上、人、言、水、工等六個構件,其中「工」屬聲符,其餘則均屬形符,對照於今諸字歸部,若皆以形符為據,則「部首識字」可完全成立。然而,經查教育部《常用國字標準字體表》,此四字今分歸「豕」、「一」、「人」、「水」部,「象」、「上」係取形符構件之部分為據,顯見「部首識字」中「以形符歸部」的立論非全然符實。

  了解以上事實後,接下來就要進一步探究原因。首先便先由漢代許慎《說文解字》談漢字部首──該書以字構中之形符為據,將九千餘以小篆為主的收字(不含重文編入五百四十個部首,使每個部首均可代表一個義類,「同部首字之義類範疇均為相同」於此書得以成立,如上述「象」、「上」、「信」、「江」諸字分歸於「象」、「上」、「言」、「水」等部,即可為證。然而,此五百四十部雖能細分義類,但數量過多,難以記憶,字形檢索不易,故明代字書如《字彙》、《正字通》等據形繫聯,整併為二一四部首,其後《康熙字典》及現代字書均沿用之。經此調整,於是有三百二十六個部首義類或被歸併,或被刪減。此外,漢字由小篆演變至楷書,字形逐漸地筆勢化,不同構件經簡化而趨同,故有「同形異質」的狀況。以上部首減併及漢字筆勢化之結果,均造成部首表義功能的弱化,以教育部《常用國字標準字體表》中二十五個「田」部字為例,其中便有八字與「田」義(土地)不相涉,占百分之三十二,見以下兩類:

一、字形中有與「田」形近的構件,如:「由」、「甲」、「申」3字。

二、字形中有與「田」形同但另有所指的構件:此構件與「田」字為同形異質,如:「番」之「田」表獸掌、「畚」之「田」象盛土之器、「畏」與、「異」之「田」象鬼首、「疊」之「畾」為「晶」之變。以「番」、「畏」為例,其於《說文解字》分歸「釆」、「甶」部,為二一四部首所無,故改以其中與「田」字形同之構件為歸部依據。

  承上所論及實例觀察,漢字自篆體演變至楷書,為因應書寫之便利,形體從原有的圖象化轉為筆勢化,楷書中之構件大致僅具記號功能,且一個記號可能具有不同「所指」(signified),加以今歸部所用的二一四部首係以便於字形檢索為主要目的,主形不主義,這些都造成「部首表義」的弱化,是以,在進行「部首識字」教學時,必須特別留意其中同形異質的部分,對於「同部首字之義類範疇均為相同」的說法稍作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