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吳清山
【文 / 吳清山院長】【圖 / 綜合規劃室網路工程師 莊永仁】
國家教育研究院於民國100年3月30日正式成立,不僅是建國百年大事,亦是中華民國教育發展史上一件大事。
回顧國家教育研究院成立這一段歷史,真是備極艱辛,民國89年5月8日成立籌備處,第一任籌備處主任正巧是現任教育部吳清基部長,期間歷經吳鐵雄兼代主任、何福田主任、陳清溪代主任、李坤崇主任、陳伯璋主任及本人持續努力,「國家教育研究院組織法」終於在民國99年11月16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於同年12月8日由總統公布,而行政院亦發布國家教育研究院施行日期為民國100年3月30日,國家教育研究院終於正式法制化,長達十年多的籌備期間,總算告一段落,這可能是籌備最久的政府機構之一。
感謝行政院及教育部長官的支持,也謝謝立法委員的支持及社會各界的關心。有歷任籌備處主任所付出的心血和努力,才有今日國家教育研究院的成立,他們的功勞最大。
依 「國家教育研究院組織法」第一條規定:「教育部為長期從事整體性、系統性之教育研究,促進國家教育之永續發展,特設國家教育研究院(以下簡稱本院)。」依 此而言,本院從事整體性和系統性的教育研究,定位為研究機構,而非社會教育機構。復根據組織法第二條第七款規定:「教育人員之培訓及研習。」及第八款規 定:「教育研究成果之推廣、服務、學術交流與合作。」因此,本院除了研究之外,尚具有研習和服務的任務。
「讓國家教育研究院成為世界一流的研究機構」為本院努力的目標。因此,本院發展有三大願景:1.教育政策發展智庫;2.課程測評研發基地;3.領導人才培育重鎮。作為本院未來經營的方向,相信有願就有力,在本院共同努力協力下,能夠早日實現願景。
為了達成國家交付的任務及實現本院的願景,本院的核心價值(core value)有下列五項:1.品質:凡事做對,也要做好;2.團隊:同心協力,相互合作;3.創新:激發活力,敢於突破;4.真理:持續精進,發現事實;5.卓越:好要更好,精益求精。這些核心價值,正可作為本院經營理念,讓研究、研習和服務功能有效發揮出來,進而開創教育研究的新境界。
時值建國百年之際,亦是本院正式成立之時,迎接未來黃金十年,目前正是我國教育發展的關鍵時刻,我們深感責任重大,必須為未來黃金十年教育大計有所貢獻。正如本院所揭櫫的院慶賀辭:「引萬股清泉維新教育,究百年大計奮展國威」,這象徵我們的使命和企圖心。
最後,期盼社會各界及教育界能夠給予本院多多支持,也竭誠歡迎到本院親臨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