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弱勢學生高等教育參與程度仍待改善

| 劉秀曦

【文 / 教育制度及政策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員 劉秀曦】

為提升弱勢群體在高等教育的參與程度、保障個體受教權利的公平性,先進國家政府常運用各類公平指標針對教育現況進行評估與檢視,其中最常用者即為弱勢群體高等教育參與程度,或者是高等教育機構中弱勢族群的代表性等。

首先以美國為例,CarnevaleRose2004)以美國錄取率最低的146所大學在校生為研究對象,並將其家庭社經地位(結合家庭收入、父母教育程度與職業等因素)由高至低分為四等分。研究結果發現,美國頂尖大學之在校生有74%來自於父母社經地位最高者,但卻只有3%的學生來自社經地位最低的族群。其次就英國觀之,根據2008年國家審計處(National Audit Office)相關研究報告指出,英格蘭地區人口組成中有過半數係來自於較低社經地位的族群,其大學全職學生人口中,卻僅有不到三分之一的低社經家庭學生;易言之,較富裕家庭學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為弱勢學生的兩倍以上。另根據法國學生生活觀察室(L'Observatoire national de la vie étudiante ; OVE)於 2010年針對法國33,000名大學生的家庭背景與學業成就進行調查研究後發現,雙親職業為工人或農人者,其子女進入技職體系的比例偏高,約有34%的學生進入大學附設的技術專校,另有49% 進入技職專科學校;僅18%進入高等學院預備班。然而若是屬於高社經家庭子女,進入高等學院預備班的比例高達50%,進入技職專科學校的比例則僅有17%

前述歐美國家高等教育資源分配不公平的情況也出現在台灣,根據教育部統計處(2010)統計資料顯示,2008年我國家庭收入較低家庭的子女,就讀私立大專校院者的比率高達八成以上;但就讀公立大專校院者之比率卻不到二成。易言之,在現行升學制度下,我國經濟弱勢家庭子女進入質優價低公立高等教育機構就讀之機會相對較低,有高達八成的低收入家庭子女必須就讀學費較高的私立大學。為了維持在學時的各種開銷,他們多數必須依靠工讀或申請就學貸款才能完成學業,造成這些學生休學、輟學出現較高的比例,或因畢業時即需面臨龐大的償債壓力,心理負擔更為沈重。近年來,台灣社會逐漸出現M型化趨勢,隨著貧富差距的持續擴大,不同層級收入家庭子女接受高等教育比率的差距也同步加大,導致高等教育不僅無法發揮過去促進階級流動的功能,甚至成為階級再製的幫兇。故針對我國高等教育系統中種種不公平現象,仍有待政府持續透過相關策略或教育政策改革予以改善。

(本文法國資料係由駐法文化組編譯提供,特此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