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學法懂法,處處知法行法

第160期國中主任回流專業研習班(主題:法治教育)

教育人力發展中心 | 楊婷安

  時代快速變遷,人權意識的抬頭,引領國民法律素養的提升,校園法律也不斷隨著教師法的修正而更新。本院教育人力發展中心為拓展學校教師的法學知識,特於111年5月2日至4日辦理「108年度第160期國中主任回流專業研習班」,主題為「法治教育」。

  首日由臺中地方法院施懷閔法官講授國民法官政策,該政策將於2023年開始施行,未來只要符合年齡、學歷及居住地等資格的公民,都可能獲選為國民法官,為讓司法判決更為透明化,提升國民對司法的信任感,法庭將儘量以白話方式審理案件,讓身為國民法官的民眾毋須擔心因自我法律觀念不足而影響判決。

  第二日上午課程為「校園法律與人權保障」,邀請法治教育基金會陳端峰委員,講述教師在面對自身權利與應盡的義務時,如何依法行政並解決與學生、家長間的問題。下午時段由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李宗翰法制專員講授「體罰/霸凌/不當管教—校園處理流程及法律責任」課程,教育現場的教師常因行為不當而違反相關法規,教學不力及過度處罰學生等情況招致責罰,李專員以相關案例讓學員認識教師法中易令人混淆的相關名詞,以及何種條件下將召開校事會議,讓回流研習的學員明瞭,遵守嚴謹的程序才能有效保障學生學習權及教師工作權。

  最後一天,權麒法律事務所陳宇安所長以「智慧財產權案例分析」為題,分享教師時常為了製作教材的便利性,不自覺侵犯他人的著作權,在影音媒體與各項訊息快速傳播的氛圍下,學校與教師更須以身作則,正視公眾權利。

  三天充實的法律課程,提高了學員的法治觀念,藉由問題思考,強化判斷能力,破除法律只保障少數人利益的迷思;當我們對法律的概念,從陌生與擔憂,到明瞭並選擇適當的庇護與幫助時,就表示法律已經深植在大家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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