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劉秀曦
【文 / 教育制度及政策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員 劉秀曦】
為了強化公立大學與私立大學的競爭優勢,美國公立大學開始向政府爭取在學費與採購方面的自主權,且近年來隨著各州高等教育預算的削減,也促使許多公立大學重新思考大學與政府的關係。傳統上,美國州政府為公立大學主要經費支應者,在1980年代時,政府補助占公立大學經費收入的比率約為62%;但其後伴隨著全球經濟不景氣、政府財政緊縮等因素,美國政府對公立大學的經費挹注亦逐年降低,至2008年時,政府的補助占公立大學經費收入的比率已降至44%。為穩定經費來源與彌補財務缺口,公立大學開始致力於開拓其他財源管道,包括學費、募款、投資與附屬機構營業收入等;但由於社會大眾普遍認為公立大學為政府的責任,造成公立學校捐贈成效普遍不佳。在此情況下,大學學費收入與附屬機構的營業收入遂成為目前各公立大學除政府補助之外的兩個重要經費來源,2008年時分別占總收入的18%與26%(NCES, 2008)。
基於目前美國公立大學財源管道的多元化與辦學形態的多樣化發展,讓不少學者開始思考,公立大學在學費與採購等方面應擁有更多的自主權,且賦予大學運作更大的彈性後,將有助於提高其辦學績效。但也有學者憂心,近二十年來面對各州政府財政緊縮與經費削減,已讓美國各私立大學多以提高學費標準作為因應對策。故一旦讓公立大學與私立大學同樣擁有更多學費自主權,日後州政府將無權干涉公立大學大幅調漲學費的決定,可能導致公立大學背離為本地居民提供可負擔高等教育之傳統使命。面對此種兩難情境,美國三角洲成本計畫(Delta Cost Project)執行總監Jane Wellman也認為,美國公立大學一方面要遵循服務社會大眾的辦學宗旨,另方面又必須維持市場競爭力以吸引優秀學生和各界資金,對大學而言不啻為一大挑戰。
就臺灣公立大學與政府的關係而言,政府向來扮演著公立大學規劃者、管理者、控制者與經費供應者的角色,且立於相對優勢地位來支配各大學發展。在政府政策主導下,導致各公立大學多習於依教育部指示運作,未能發展自我特色,而有「教育部大學」之譏。爰此,為回應學界對於大學自主的訴求,政府近年來已積極透過相關法令的修訂與各項制度的變革,藉此提高公立大學在人事、預算與課程方面的自主權。綜言之,政府基於特定政策目的而設立公立大學,自然會引導大學朝往所欲之目標發展,促使大學善盡社會責任;然而大學的自主性也不應被忽視。故身為公立大學的設立者與經費供應者,政府應透過對大學運作之監督來確保大學負起應有的績效責任,但也需注意避免過度干預,導致大學淪為政府實現政策目標之工具。
(美國部分資料由駐紐約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文化組提供,特此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