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妙娟
【文 / 制度及政策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員 陳妙娟】
巴黎3區的波里巴蘭多小學,有學習遲緩的阿布多拉(10歲)在數學的授課中露出困惑的表情。在其座位旁邊的阿雷克薩德爾修巴先生(35歲)立刻在其耳邊詳細解說「除法是數量的區分,宛如切蛋糕一樣」。類似阿雷克薩德爾修巴先生的角色是法國政府為了要支援學習障礙生的就學方式之一,由法國教育部派遣至各個學校擔任生活輔助員的工作。毎週共計有12小時,其任務是坐在孩子的旁邊親切詳細的說明解釋教師的教學內容,其目的是與孩子一起解決學習問題。(資料來源:2011.7.18日本TBS系JNN新聞畫面)
法國是在2005年通過「障礙者法」,強制規定障礙者擁有與非障礙者一樣的就學權利,可以在自家學區的普通學校就讀。至於要進入普通學校或特殊教育學校就學,原則上是由學生家長自行選擇。波里巴蘭多小學的校長愛德多坎巴特認為「建構障礙生就學的區域性支援體制,是促進障礙生學習成效的提升」。由此反觀臺灣的障礙兒就學狀態並不亞於法國,但家長及學校皆背負著非常沉重的責任與壓力。今天法國對於每一位障礙兒是由學校、地方政府及醫師等結合而成的協助團隊負責,其有一定的時間分配,配合輔助員派遣制度的支援體系,尋求給予障礙兒家庭最大的支援,而這也正是我們可以參考學習的策略。
阿布多拉的狀況是由於雙親強烈希望其學習能平常化,因此將其選擇進入「普通學校」就學。配合輔助員的派遣及每週2次語言療法士的指導,構成屬於阿布多拉個人的學習指導模式。同時由巴黎市政府提供支撐脊椎骨彎曲的特製座椅,盡可能讓阿布多拉的學習與普通學生一樣。雖然如此,法律的理想與現實的狀況依然有很大的落差。來自學校「欠缺輪椅使用的設備」等消極的因應,障礙兒進入普通學校的就學被拒絕的案例仍然很多。專家也有多數人傾向,讓障礙兒童「進入完善設施的特殊教育學校就學比較好」的主張。愛德多坎巴特校長認為家長無法接受孩子是障礙兒案例也非常多,然而給予孩子最適當的學習環境是共同的期望。因此,學校與家長建立良善的互信關係是非常重要的課題。而法國巴黎以團隊支援學習障礙生就學方式,或許也值得我國執行特殊教育教學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