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慶隆、陳建民、邱重毅
【文 / 編譯發展中心主任 林慶隆、研究助理 陳建民、專案助理 邱重毅】
「學術名詞」學科領域的適當界定及分類可提升學術名詞審譯的效能。國家教育研究院電子報第28期研究紀要「學術名詞之學科領域1-生命科學」一文,探討生命科學領域的涵蓋範圍,本文繼續探討醫學領域所涵蓋之內涵。
「醫學」(medicine),為研究健康相關的學問。關於醫學領域涵蓋之範圍,依據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的「國際教育標準分類法(ISCED)」,醫學涵蓋解剖學、傳染病學、細胞學、生理學、免疫學和免疫血液學、病理學、麻醉學、兒科學、產科學與婦科學、內科、外科、神經科學、精神病學、放射學、眼科學等內容。教育部「中華民國教育程度及學科標準分類(第4次修正)」,158個學類中關於醫學有醫學學類、復健醫學學類、醫學技術及檢驗學類、牙醫學類、其他醫藥衛生學類。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國科會)將各學門專長分為5大類,包含生物醫農類、工程技術類、人文及社會科學類、自然科學類、科學教育類,其中生物醫農類涵蓋許多醫學相關領域,包含解剖、病理及法醫、藥理及毒理、醫學之生化及分子生物、公共衛生及環境醫學、寄生蟲學、醫事技術及實驗診斷、醫學工程、復健科、牙科、神經內科、精神科及家醫科、小兒科、血液科、腫瘤科、風濕免疫及感染科、婦產科及泌尿科、心胸內科、腸胃內科、耳鼻喉科、眼科、皮膚科及整型外科、腎臟科、新陳代謝及內分泌、麻醉科、神經外科、心胸外科、一般外科、放射線科及核子醫學科、骨科、基因體醫學國家型計畫、SARS專案研究等。我國目前有12所大學設有醫學院,依各校發展特色,成立的系所之專業觸及醫學各個不同面向,涵蓋的領域很廣泛。各醫學院之共通性為都有醫學系,其中過半數醫學院有臨床醫學研究所及護理學系;4所醫學院有公共衛生學系所及呼吸治療學系;3所醫學院有物理治療學系、職能治療學系、基礎醫學研究所及生理學研究所;2所醫學院有醫學研究所、醫學科學研究所、藥理學研究所、臨床藥學研究所、牙醫學系(碩士班)、免疫學研究所及分子醫學研究所。另外,大陸「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的學科分類,將醫學相關領域分為基礎醫學、臨床醫學、預防醫學與公共衛生學、軍事醫學與特種醫學、中醫學與中藥學等領域。
學術名詞領域的分類必需考慮專業屬性及共通性,上述各資料所涵蓋醫學領域內容不盡相同,其中,國際教育標準分類法及國科會的醫學分類方式較偏重醫院的分科;教育部及各大學醫學院的分類則較偏重學術教育分類。學術名詞領域的分類較適合以學術教育分類,而且,藥學在一些學校已歸屬於藥學院,因此,醫學學術名詞領域涵蓋醫學、護理學、病理學、藥理學、醫學檢驗學、物理治療學、職能治療學、牙醫學、中醫學、公共衛生、微生物暨免疫學、分子醫學、生化暨分生學、生物醫學、生理學、老年學、呼吸治療學、腫瘤癌症學、腦科學、解剖暨細胞生物學、醫學資訊學、人文及社會醫學等專業,詳如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