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邵婉卿
【文 / 編譯發展中心助理研究員 邵婉卿】
有關「資訊需求、尋求和使用」(Information needs, seeking, and use)的研究已從「以使用者為中心」的觀點轉向「以情境為中心」的觀點,以情境建構作為研究資訊行為的參考架構(frame of reference)中,「行動者」一詞更能表達「資訊使用者」與資訊尋求行為之間的關係,而「情境」已經成為近來資訊行為相關研究中的關鍵變項。
把資訊問題定位在特定的時空中所產生的意義,就是「資訊情境」,所以「資訊情境」指的是一個人在資訊尋求行為發生時,其時空中所在的處境(situation),或稱之為「場景」(setting)、「環境」(environment)、「資訊世界」(information world)、「生活世界」(life-world)和「資訊場域」(information grounds)。有時「處境」會與「情境」互用,但二者其實是互相對比的,即:「情境是意義的架構,而處境是變動的環境,是已經揭露的、可以認同的和易變的。當人類行動者與資訊來源互動時,一個互動的處境正在建構,而且是在某些情境之下。」可以說,情境比處境的範圍更大,情境可能由許多相同的處境所組成,不同情境可能有不同類型的處境。
如果運用Giddens的結構化理論(Structuration theory)可以詮釋如下:社會生活是行動者行為的持續流動,因為身為人類,不可能不行動,而資訊行為屬於一種社會實踐,存在於世界之中(being in the world),是在時間和空間的情境之下的一種行為。處在資訊利用環境(情境的一種)中不一定會創造或產生出資訊行為,但資訊行為可以被資訊利用環境所限制或觸動。資訊利用環境是一種結構的概念,意即是虛擬存在的,直到有行動者採取資訊行動時,才能將其顯明出來。資訊利用環境是透過資訊行為的使用者(behavior)或社會實踐而再製,在時間和空間下之所以能夠持續,是因為資訊行為再製的結果。所以,資訊行為是一種結合組織資訊利用環境的社會實踐,規則是由行動者所引用(invoke),當行動者投入(engage in)資訊行為之中,就是運用了實踐意識而產生不言而喻(tacit)的互動行為。
總之,二十一世紀的你我,都是資訊需求的詮釋者和資訊尋求的行動者。資訊實踐取決於行動者在情境中所採取的行動方式,行動者不只在自己的資訊實踐中使用這些資訊,這些資訊實踐又構成社會資訊活動的特性。資訊實踐是不斷地、偶然地,由了解情況的、作為能動者的行動者所複製,並且帶來社會的變遷,可見資訊行動者在持續與資訊和情境的互動過程中,情境會限制或觸動行動者的資訊行為,資訊行動者也會形塑情境,行動者的資訊行為離不開情境,資訊情境與資訊行動者之間具有強烈的交互作用,所以,資訊行動者在何種資訊情境下,會如何採取資訊行動,是資訊提供者尤應關注的議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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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kkari, P. (1997). Information seeking in context: A challenging metatheory. Proceedings of an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Research in Information Needs, Seeking and Use in Different Contexts, 451-4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