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與「組織權力」

| 朱玉仿

【文 / 教育資源及出版中心研究助理 朱玉仿】

Russell曾描述,「權力」(power):「如同能量是物量學的基本概念一樣,權力是社會科學的基本概念。」(轉引自黃煥榮,1995;林晉寬,1993)

傅柯則認為權力是一種力量關係,我們不能擁有,只能發揮和實施權力(轉引自莊雅涵,2005)。組織之中權力無所不在,然而權力的涵意及學者們對權力的定義各不相同,莫衷一是,導致研究的發現無法相互比較,使得至今組織權力研究也還沒有定論,另外,探討權力定義最多的是政治學者及社會學者(林晉寬,1993),因權力常與組織政治活動聯想或被劃上等號,故權力在組織研究中常被忽略(黃煥榮,1995;李秀珠,1995)

從過去學者理論的探討和經驗分析的結果,組織意涵有關的權力概念主要有以下四種界定(轉引自黃煥榮,1995)

1.將權力視為強制或控制對方的能力,這種能力通常以行使權力者的強制和壓制對方的強制力來衡量。

2.將權力視為影響他人之行為與態度之能力或潛在可能性。

3.將權力視為自主與依賴雙方的關係而非影響他人行為的資源。

4.將權力視為遂行意志的能力。

大多數組織權力研究文獻皆定義權力為影響他人之行為與態度之能力或潛在可能性(李玉惠,2000;黃煥榮,1995;林宜玄、沈怡臻,2009;許籐繼,2000;莊佳佳,2003)

就權力的類型及來源來看,權力的類型往往與權力基礎相關,FrenchRaven的觀點算是最廣義及普遍的分法,從權力基礎(權力資源)將權力分為獎賞權(reward power)、強制權(coercive power)、法職權 (legitimate power)、參照權(referent power-認同權)、專家權和資訊權(information power)六類。此觀點為大部份學者所支持。

對於權力的來源,包含最廣的是Bolman&Deal(1991)所指出權力有許多不同的來源,包含:1.職位權力;2.訊息和專門技能;3.控制報酬;4.強制的權力;5.結盟和人際網絡;6.進入和控制議程;7.意義與符號的控制;8.個人特質。(轉引自陳世穎,2007;黃煥榮,1995)。然而,通常指權力會有四種來源(轉引自黃煥榮,1995;林晉寬,1993),即職位、個人特質、專業技能及接收與干擾資訊的機會。Romanish1991)曾指出:領導者需要一些策略的配合,才能使組織的運作順暢,而這些策略的使用與領導者的權力基礎有密切的關係。

現代人的生活很少不受組織的影響,而權力在組織中又無所不在,這表示大部份的人都受到組織權力運作的影響。再來談學校組織權力,2000年以來至今大約10年間,國內對於「權力」的研究很多,但對於「學校組織權力」的相關研究則相對偏少,可能的原因或許有權力的定義不易、權力的探討易於與政治產生聯想,致使教育領域盡量避免談論。然而由文獻中可以看出,學者們對於權力在討論或研究組織時的重要性認為是不容忽略的,是故,教育組織似不宜偏廢對於組織權力的相關研究。尤其是在工會法通過之後,各級教師可以組織產業工會和職業工會,未來學校權力的運作及轉變對於學校本質、學校的發展、學校相關人員(學生、教師、家長、校長)的影響等等是值得教育實務工作者及教育研究人員投入更多的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