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育的真諦

| 吳清山

【文 / 吳清山 院長】【圖 / 教育部人才培育指導委員會名單】

人才為國家最珍貴的資產。無論國家建設、社會發展或人民生活改善,都有賴於優秀的人才。因此,世界各國都將「人才培育」視為教育發展的重要課題。

教育在人才培育過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就廣義的人才培育而言,其範圍包括選才、育才、留才和攬才等,而育才則是最重要的核心。任何人才的培育,都必須藉助於教育,才能發揮其功能。是故,各級各類教育,都具有人才培育的功能。

基本上,教育是教導現在的學生去適應未來的社會,並能投入在未來社會的建設,所以,在教育層面,我們必須思考下列重要的課題:未來社會需要哪些人才?如何有效培育社會所需人才?所培育的人才如何為社會所用?

這些問題都涉及到教育的目標、內容和方法,以及師資等各方面,必須因應社會發展和需求而有所調整,俾利有效培育人才。人才培育的層次,可以從下列四方面說明之:

第一個層次是「適性育才」,亦即配合每個學生能力、性向、興趣、需求和人格特質,提供適合學生多樣化的學習內容,以開啟其學習潛能,讓每個學生能夠得到全面發展,對其未來就業或持續學習,才會有所幫助。為了有效做好「適性育才」工作,需要學校、教師和家長相互配合,共同發現孩子學習的亮點,讓孩子在學習過程中享受到賞識感和滿足感。

第二個層次是「人盡其才」,亦即每個人都能充分發揮自己的才能。換言之,在學習過程中或畢業之後進入職場,都有機會將自己的才能發揮出來,貢獻所學、服務社會,正如《淮南子•兵略訓》所言:「若乃人盡其才,悉用其力。」倘若都能人盡其才,就不會浪費人才,必有利於國家建設和社會發展。

第三個層次是「才盡其用」,亦即每個人都有事可做,不會荒廢人才,也不致於有「鬱鬱寡歡、懷才不遇」之士,用比較貼近的語詞來說,就是每個人都能找到適合自己能力的工作,讓自己的才能都能充分用到自己的工作上,「適才適所適用」正可展現人才培育的功能。

第四個層次是「大展長才」,亦即每個人在工作上,都能展露自己的專長和能力,追求工作的賞識感和幸福感,得到心中最大的快慰與滿足,可說是一種心理學上的自我實現。就人才培育觀點而言,每個人都能大展長才,人才培育功能就能發揮到極致效果,正可凸顯人才培育的最高價值。

政府和民間、學校與社會,都是人才培育重要的推手,彼此能夠相互協作,將更能落實人才培育工作,無論對個人、產業或國家發展,都會展現其積極性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