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存在的教育價值

| 尤淑慧

【文 / 課程及教學研究中心研究助理 尤淑慧】

我國教育環境長期跳脫不了升學導向的困境,以致於系統學科知識的教學被社會大眾認為是必要的,這樣的觀念讓我們忽視了學生在真實生活中親身體驗、觀察、實做等活動的學習,並進一步應用所學以解決問題的能力。在九年一貫課程實施以前,國小課程有具體規劃班會、團體活動與輔導活動等課程時間,這些課程常是學習者在學習既定知識以外,最能夠培養其自主學習、主動探究,進而肯定自己、勝任自己的課程。

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於90學年起正式實施,原來的分科課程統整為七大學習領域,其中「綜合活動」即為一新領域,此次課程重大變革即是將活動課程正式列入七大學習領域之一,具有重整當時學校課程結構的重要意義。在92年課程綱要中,對綜合活動學習領域的內涵定義為:「指凡能夠引導學習者進行實踐、體驗與省思、並能驗證與應用所知的活動」,該課程融合了原本國民中小學課程中的團體活動、輔導活動、家政、童軍課程之內涵,及運用校內外資源獨立設計之學習活動。97年課綱微調,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更是突顯本身課程的主體性,不再被認為只是匯集其他課程的大熔爐,明確訂出四大主題軸(自我發展、生活經營、社會參與、保護自我與環境)與十二項核心素養(自我探索、自我管理、尊重生命、生活管理、生活適應與創新、資源運用與開發、人際互動、社會關懷與服務、尊重多元文化、危機辨識與處理、戶外生活、環境保護),重新建構屬於自己的課程屬性與圖像~「培養學生具備生活實踐的能力」,再度重申學習者是學習的主體。然而,不可否認,綜合活動學習領域的存在一直是教學現場的爭議性課程,實踐上也的確有其困境,其常被學校、家長及老師認為是可以彈性運用的課程,例如主科目趕課、考試或運用至學校大規模活動。

筆者於98年參與了「中小學綜合類課程內涵與取向的研析」,讓我對綜合活動課程之理念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原來這個在教學現場中被認為可有可無的課程,其實乘載了實現學生體驗、實踐與落實學生主體性的重要責任,它是學校課程中唯一可以放下知識系統,讓老師與學生坐下來靜靜的聊聊「自己、自己與他人、自己與環境」問題的課程,學生從生命主體出發,真實的認識自己、發現自己,進而尊重他人、參與社會,終而關懷、保護與永續環境共生,藉此歷程打開學生的經驗世界,並將所學與周圍環境產生有意義的連結,這對於培養未來的地球公民是何等的重要。97年微調後的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課程綱要,建構了學生為主體學習的完美圖像,其所存在的教育價值是不容被忽視與漠視的;然而,其在教學現場所產生的困境也將是下一波課程規劃需要重視與解決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