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型、綜合型高中的「綜合活動」領域發展機制如何再精進?

課程及教學研究中心 | 李駱遜 副研究員

  教育部於2011年啟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的研修工作,建立了「課程研發」、「課程審議」和「課程協作」三個相互關聯的課程發展機制。其中「課程研發」的機制從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的研發計畫中由本院負責統籌辦理《總綱》,並進行國小、國中至普通型高中各領域課程綱要的研發工作。技術型和綜合型高中的一般科目和專門科目課綱的研發,則交由教育部技職司負責。本文提出「綜合活動」領域在技術型和綜合型高中課程綱要遭遇的問題,及未來調整的建議。

「綜合活動」領域在技術型和綜合型高中課綱面臨的問題

一、未列入課程發展文件

  課程發展文件——《建議書》、《課程發展指引》與《前導研究》為《總綱》和各領域課綱研擬時的重要參考依據。其中《建議書》和《課程發展指引》主要以國小至普通型高中的一般學科為主,對技術型、綜合型高中僅提供群科專業及實習科目,進路之建議或彈性參考,對一般科目則少有著墨。各領域《前導研究》亦是以國小至普通型高中的一般學科為主,未包含、亦未邀請這兩類型高中相關科目的教師參與討論。「綜合活動」等非考科的領域,被忽略的情形則更高於一般科目。

二、不同學制間有科目數和學分數的差異性

  首先,三類型高中在「綜合活動」領域內存在著科目數的不同,如:普通型高中有「生命教育」、「生涯規劃」、「家政」3科,技術型高中和綜合型高中則又多了「環境科學概論」和「法律與生活」2科,合計5科。其次,學分數的差異性,如普通型高中「生命教育」、「生涯規劃」科各為1學分,「家政」2學分;技術型和綜合型高中則是5科均為2學分。

三、「綜合活動」和「科技」合開7科,選修2科規劃的適宜性

  前述的規劃使得「綜合活動」領域中部分科目的被選擇及開課的情形降低,5科中只能選1科。綜合型高中又將「生涯規劃」科目列為必選,使得領域內其他4科完全沒有被選擇的機會,亦導致部分科目沒有開課,學校也因此不會開出此類教師的缺額,技術型和綜合型高中兩領域合開選修方式的適宜性需要調整,避免讓學生失去選修有興趣的科目,或在轉銜時產生問題。

四、兩類型高中「綜合活動」領綱研修委員的代表性不足

  技術型和綜合型高中的「綜合活動」領綱研修均是追隨著普通型高中領綱草案的修訂進行調整,但在人力、時間與經費均有限的情況下,僅能蕭規曹隨。也因此,這兩類型高中「綜合活動」領綱草案研修委員較少,也較缺少教師的參與,在符應現場的需求和掌握度可能不足;未邀請普通型高中委員參與討論,少了三者間橫向的聯繫;研修委員未參與本領綱跨教育階段的核心會議,缺少縱向銜接的鏈結。

五、「綜合活動」三份領綱分由兩個團隊研修,彼此間缺乏聯繫

  「綜合活動」三份領綱是分由國教院與技職司兩個團隊,不同的召集人帶領研修,彼此間的聯繫甚少,未經充分且整全式的討論,又因「綜合活動」領域在108課綱高中教育階段為新增的領域,這兩類型高中的委員們在研修時的焦點多集中在領域內科目的專業部分,對本領域課綱理念和精神的掌握度不足,亦難以落實。

「綜合活動」領綱調整的建議 

一、課綱發展文件應納入技術型和綜合型高中的一般科目

  在《總綱》發展階段,課程發展文件即應納入技術型和綜合型高中的一般科目,包括考科與非考科,使之受到科科等值的相同關注,且讓這兩類型高中相關科目的現場教師有參與討論、共同研擬的機會,才能更掌握現場學生學習的需求,符應適性揚才,多元表現的《總綱》理念。

二、《總綱》與各領域綱要的研修應同時並進

  《總綱》應與各領綱的研修同時進行,彼此的委員亦需有重疊性,才得以在《總綱》與領綱草案間做來回檢視,進行滾動式調整,避免形成《總綱》定案後,發現「綜合活動」領綱在不同學制間有科目數、學分數的差異,以及與「科技」領域合開7科、選修2科的獨特現象。

三、調查技術型和綜合型高中「綜合活動」領域各科開課現況

  兩類型高中因有「綜合活動」和「科技」合開7科,選修2科的規劃,造成「綜合活動」領域只能選擇一科,其他科目有不開課、不開缺的情形。因此,建議進行這兩類型高中「綜合活動」各科課程開課和師資現況的調查,以瞭解108課綱實施以來,哪些科目未曾開過課,以實際數據佐證,作為未來領域內科目調整的依據,避免形成有科目卻未開課的情形。

四、領綱研修成員應包含跨學制的委員

  「綜合活動」領綱草案的研擬應有跨學制委員研修的規劃,邀請三類型高中的委員共同參與,並注意專家學者及教師的比例原則。一則可理解並解決其與普通型高中相異的問題,各高中的特質較易透過跨學制的溝通得以展現,有益於三類型高中的橫向聯繫;再則亦可讓技術型和綜合型高中的學生享有學習相同學科的權益,也免除了學生轉換銜接時的問題。

五、三份領綱由同一團隊研修、同一位召集人帶領

  「綜合活動」領綱的草案可委由同一單位、同一團隊,同步研修三份領綱,共同研訂三者一致之核心內容。在科目數、學分數、必選修等方面有一致性的規劃。其次,「綜合活動」課綱召集人應委由同一位擔任,可藉由其對本領域課綱理念和精神的掌握,以及領綱研擬的通盤考量,與各教育階段、跨學制高中的研修委員進行整全式的協調與溝通,以落實領域內縱向連貫與橫向聯繫的理念。


資料來源

李駱遜(2021)。十二年國教課綱發展機制的實踐與前瞻——子計畫三:技術型、綜合型高中一般科目領綱對總綱的回應與發展機制—以綜合活動領域、藝術領域為例。國家教育研究院研究計畫成果報告(NAER-2019-029-C-1-1-A1-03)。新北市:國家教育研究院研究。


附加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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